耐克:发家三部曲(二)


  

 

  耐克:发家三部曲(二)

 

   2、耐克诞生时期

 

1971年,蓝飘带运动用品公司销售额已近700万美元。日商鬼冢虎提出无理要求:由鬼冢虎购买飘带公司51%的股份,并在5个董事中占两席。菲尔·耐特断然拒绝了这一非分要求。日商立即停止供货。菲尔·耐特和比尔·鲍尔曼凭着自己的设计专利,很快找到了合伙人,并1972年初正式将公司改名为耐克公司。他们是依照希腊胜利女神而取名的,同时还为“耐克”品牌设计出一种极为醒目、独特的标志Swoosh(意为“嗖的一声”)。“耐克”名字确定之后,两位创始人开始考虑产品设计了。一天早晨,比尔·鲍尔曼和妻子一起在厨房里制作华夫饼的时候,鲍尔曼的灵感来了。他想到了一个关于运动鞋设计的点子,就是将鞋底制作成如华夫饼一样的沟槽形状,增加运动鞋在跑道上的抓地力。随后,这个想法催生了耐克的第一个运动鞋系列——Nike Waffle Trainer。1974年,耐克取得了这项设计的专利,而它只花费了一个华夫饼的成本。

耐克公司博采众家之长,不断改进产品设计,使销售额逐年增长1972年的销售额仅为200万美元,1976年就达到1400万美元。比尔·鲍尔曼潜心研究运动鞋式样的改进和质量的提高,菲尔·耐特负责经营。过了两年,比尔·鲍尔曼离开公司继续当教练去了。耐克公司由菲尔·耐特独自一人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