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我是来自山东的律师、中共党员仲昭利,即将奔赴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墨脱县。
在这烈日炎炎的七月,我们为了共同的使命而相聚北京;为了把法律援助志愿精神薪火相传,我们即将奔赴青海、西藏。此时此刻,我无比激动。1996年11月至2002年6月,我在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担任法律援助律师,做了近六年的法律援助工作;其间自1997年6月1日起至2000年5月31日止,我被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聘为中国首批联合国本国志愿人员,专职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今天,我又即将踏上赴无律师县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新的征程,抚今追昔,我感到无上光荣!此时此刻,我和我的战友们满怀豪情,无比期待在志愿律师赴无律师县工作的接力中建功立业,再创辉煌!
志愿律师赴无律师县工作,使命光荣、意义重大。她不仅是解决青海、西藏无律师县问题的重要举措,为这些地区送去党的关怀和法治的温暖,更是我们中国律师一次轰轰烈烈的“西部大开发”,是律师行业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服务为民执业为民的重要体现,展现了中国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为广大律师服务民生、奉献社会,历练自我、升华价值,履行律师时代使命打开了一扇窗。
今天,我们能够成为赴无律师县工作的志愿律师中的一员,肩负起为青海、西藏地区传递党和国家的关怀与温暖这一艰巨而神圣的使命,去播撒法治阳光,去服务青海、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去实现我们生命的升华,这是怎样的一份殊荣啊!面对这样的信任和重托,面对那些期待的眼神,我们郑重承诺:我们一定不负重托,不辱使命!而且,我们这些党员律师更要发挥模范先锋作用!我们将怀着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深厚感情,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满腔热情地做好服务群众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爱带给当地群众。要做法律知识的普及者、法治精神的传播者,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宣传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当地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我们要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地区的方针政策,大力学习宣传民族宗教相关法律法规,尊重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努力促进民族团结。要为青海、西藏地区困难群众提供热情、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律援助,是我们每一名律师义不容辞的义务和应尽的社会责任。首批赴无律师县工作的志愿律师们,已经为我们树立了楷模和榜样;时代的号召,为我们增添了不断前行的力量。朋友们,让我们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干劲,为青海、西藏送去法律援助的温暖,让更多的人们共享社会主义法治的文明成果,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创建法治、和谐、温馨、美好的家园!
请党和人民放心,我们不会让你们失望!
谢谢大家!www.gaopanlawyer.cn/html/about/abou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