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以财政收入形式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存在的诸多问题


  总体来看,当前我国以财政收入形式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存在着以下几方面问题:

1.直接税所占比重过低

目前从我国税收收入结构来看,商品税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较大,而以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为代表的直接税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较小,以2010年税收收入为例,2010年我国商品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55.11 %,企业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17.54%,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6.6%,而从国际其它国家的税收收入构成来看,2006年,美国商品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16.8 %,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48.3%;英国商品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29%,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39.7%;法国商品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24.8%,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24.2%;德国商品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28.4%,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30.4%;日本商品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18.6%,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35.4%。从上述比较数据来看,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我国以所得税为表现形式的直接税在税收收入总额中所占比重较低,归其原因,其既与我国前期税收制度的历史沿袭性有关,也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企业营利能力较差以及居民收入水平不高等因素有关。

2.国有企业上缴利润较少。从我国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情况来看,虽然2000年以后我国经济保持了快速增长,但是国有企业在盈利大幅增长的情况下,上缴利润却相对较小。相关数据显示,2006年到2009年中央企业利润总额达到3.26万亿元,而其上缴的比例仅为5%到10%。2010年数据显示:全国国有企业2010年实现利润总额为19870.6亿元,同比增长了37.9%,然而2010年全国国有企业上缴国家红利只有440亿元。从国际上其它国家国有企业分红情况来看,法国、德国、英国等国的国企利润均通过财政预算体系上缴国库;而在美国不少州干脆直接对公有资产实行分红,比如阿拉斯加州政府利用该州的石油资源收入,从1982年起坚持给每个公民分红。世界银行也认为,国有企业的红利和私有化收入应上缴财政部,纳入正规的预算程序,并用于公共支出。从国际经验来看,虽然各国在国企的分红政策上虽然也有较大差别,但总体上而言,都倾向于更多的“还利于民”,特别是把由于垄断而产生的高额利润用于发展基础教育等公共支出上。就此而言,我国国有企业实现的利润上缴比例处于非常低的不合理水平。更为严重的是,国有企业将其实现的利润按较低比例上缴国家之后,却通过扩大国企业内部职工福利、盲目投资扩张甚至个人、团体腐败的方式,来消化其剩余利润。

3.基金收入主要来自于国内。目前我国国内各种基金名目繁多,其既包括从事证券投资的证券基金,也包括各种产业基金,就这些基金的收入来源而言,其来自于实体经济的分红派现收入较少,而来自于证券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投资收益较多,由于这种投资收益在地域上仅限于国内收益的再分配,而不是在国外投资获得的国民收入的净流入,因此,就这些收益的来源而言,只能视为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而不能将之看成真正地创造了价值。就政府基金而言,其更多的是由财政拨款的产物,产业基金成立后,来自于实体经济领域的投资收益较少。

4.以国债为代表的有偿国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再分配中所占比重较大。在我国财政收入结构中,国债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形式,在财政收入中占有较大的比重,从国债累积规模来看,近年来我国国债累积规模不断提高,归其原因,其一方面与我国经常性财政收入水平较低有关;另一方面,也与我国财政支出规模过大有关。从国债收入历年运行趋势分析,1998年以前,我国国债总体规模较小,1998年以后受政府应对亚洲金融危机而发行特别国债等因素影响,我国国债规模迅速扩大,随着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宏观调控职能的日益深化,我国国债发行规模日益扩大,2011年我国国内中央国债累计余额为71410万亿元,较之2005年31848万亿,增长了124%。从我国国债风险角度考虑,2011年,我国国债负担率为15.1 %,与国际公认的债务警戒线60 %还有不少差距。如果考虑地方债指标,那么,我国政府综合债务负担率将会上升到一个较高的水平。由于目前地方政府债务缺乏一个准确的数据,因此,本文不对我国政府综合债务负担率指标进行测算。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衡量一国国债风险的指标并不局限于此,其一方面要考虑国债投资收益率,另一方面还要考虑国债规模增长的惯性、国债应债资金来源以及本币的国际化程度等特殊因素。从我国国债资金的运用情况来看,我国国债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受国债投资项目审核不严等因素的影响,国债投资收益率相对不高;另一方面,受财政软约束影响,在财政支出刚性和支出冲动较强的背景下,我国国债累积规模惯性增长特征十分明显,而在人民币还没有实现国际化的背景下,我国国债收入来源主要来自于国内居民(含企业)的认购,这些都决定了当前我国国债整体风险较大。相对于一般性财政收入而言,国债收入是有偿的,应该说我国当前国债规模之所以出现快速增长,其在很大程度上与我国目前处于“人口红利”时代有关。一旦人口进入老年化时代,在应债来源减少的同时还会加大偿债负担,那时的国债风险将集中暴发出来。因此,在目前我国即有的国债累积规模条件下,适当地控制国债发行风险,非常必要。

5.由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财权与事权上划分不科学,导致地方政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土地出让收入,来满足其履行职能的需要。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以后,虽然中央政府在很大程度上集中了财权,但是在事权划分上,中央与地方之间并不是根据其所支配的财权多少来划分事权的,中央政府主要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来满足地方行使部分事权所需要的支出。这种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的分税制改革,一方面造成了“跑部钱进”的局面,其既增大了财政支出成本,又会导致腐败;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地方政府在财力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卖地来解决其自身的财力不足问题,由此造成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畸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