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失信行为必须依法依规
李华新
6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介绍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发改委回应"裸条"事件:惩戒失信行为必须依法依规。(2016-06-18 06:03:00 来源:中国网)
发布会上,有记者就“这两天有媒体报导校园贷款当中的一些裸条借贷的问题,怎么样看待网络催客这样一种惩戒失信和讨债的做法?”进行提问。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我们鼓励全社会对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但是很重要的一条,我们对失信行为的惩戒要做到依法依规。
他称,如果惩戒失信的这种措施本身不合法、不合规,那么这本身也是一种失信的情况。我们这次《指导意见》上明确的惩戒措施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强制性措施,这种强制性措施都是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还有一种是推荐性措施,也都是有政策依据的。我们认为,对于这样一种情形,也必须在依法依规的框架下进行,如果他们自身利益受到损害,他可以通过相应的渠道进行投诉,通过政府的监管部门进行惩戒。我们的信用建设一定要建立在依法依规的框架下,这样信用建设才能发挥有效作用。
在法律的框架下处理相关的事宜,这是最起码的一个准则,而你的个人行为是不能代表法律的准则的,而你一旦离开的法律的规矩,而自己另行一套,那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非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是你在处理此事时,已经违法了。
此外现在似乎是一个动不动就使用裸体的年代,动不动就使用使用你的裸照来要挟对方,似乎这是一个最好使的方式,而岂不知你只要是少有法律知识,就会了解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是要担责的。
要求对方依法行事,你必须要依法办事,这是相互的对于双方都需要遵守的一个行为,法律的框架下,使用法律允许的方式来进行依法解决争端,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切记不能够意气用事!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