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女儿共同受贿,蒋尊玉蠢到至贱
今年31岁,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但她十多年以来的生活一直没有离开过父亲的“朋友圈”,她是原深圳政法委书记蒋尊玉的独生女蒋丹丹,被控与父亲共同收受贿赂现金7万元以及一辆价值约84万元的保时捷跑车,昨日上午在广州中院过堂。(6月1日《信息时报》)
贪官的思维我们永远看不懂,贪官的智商我们永远都是估计过高。一个做父亲的,明知受贿犯法,是有可能坐班房的,却拖着女儿一起受贿、一起犯法,普通父母亲一定感到不可思议。而笔者猜测,或有两方面因素让贪官们这么做:
一方面,这种贪官本身是法盲。误以为人家直接给子女送钱,无非是看中自己手中权力,即使犯事了,那也与收钱的子女无关。而实际上,无论是该案的“共同受贿”还是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年7月8日发布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所界定的“特定关系人”,对收钱的子女都有惩处的法律依据。
只是过于“冷笑话”的是,蒋尊玉身为深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管着全市的公、检、法、司,要说他是法盲,这对于深圳市民来说就过于后怕了。当然,中国官员都是“万事通”,因此类似现象不足为奇,类似官员还有很多。
另一方面,就是自以为后台硬,过于相信查不到自己头上,因此有恃无恐。这类官员一般性格强悍,平时比较高调,对下属甚至对同僚都很霸道,在一定圈子里具有绝对权威地位,下属在他面前也习惯于唯唯诺诺,久而久之就滋生出“土皇帝”的感觉,把自己治理的“一亩三分地”当成自家的了,想怎么拿就怎么拿。蒋尊玉的做法,就似乎带着女儿进自家的果园,并鼓励女儿“随便摘”。
在极度腐败的大环境下,蒋尊玉这么做似乎并无大碍,可他哪里知道“风向”会突变?此前有媒体报道,蒋尊玉是一个“经不起诱惑,自信度过高”的亿元巨贪。他疯狂收受巨额贿赂,还隐瞒“裸官”身份、使用公款送礼、多次嫖娼、参与赌博、与多名女性通奸,被一线办案人员形容为“‘五毒俱全’的干部。
去年年底,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盖如垠被拿下后,新京报一篇题为《黑龙江“造城书记”之子被带走父亲人称盖不倒》的文章就披露其子盖阔也被带走。挂职于哈尔滨市建委的盖阔,通过其大学同学代持,在哈尔滨经营了一些公司,涉及清雪、道路工程、政府礼品采购、高档红酒等领域。此外,盖阔还参与了哈尔滨北郊一个能源项目。在哈尔滨商场,盖阔被人称作“宝哥”、“少爷”,但因经商手段多为虎口夺食,他的人缘不怎么好。因此,盖如垠“落马”才几天,盖阔利用其父担任哈尔滨市委书记的影响力而疯狂敛财的事就浮出水面,预计盖阔的结局肯定不容乐观。当然,如盖阔这种结局的“贪二代”还有很多,如如周永康之子周滨、郭永祥之子郭连星、蒋洁敏之子蒋峰、刘铁男之子刘德成、赵少麟之子赵晋、周本顺之子周靖、郭伯雄之子郭正钢,哪一个不是把“大生意”做得风风火火,哪个不是巨富?
笔者曾在《父子同领重刑,宋建国真蠢》一文中写道:不懂得保护孩子的父亲,一定是混蛋。认为北京市交管局长宋建国当初单枪匹马就已经“捞”了几千万,仅帮画廊卖画就获得1530万元分成,足以保子孙衣食无忧了,干嘛还要拉着儿子“合伙”受贿,结果自己被判无期徒刑,儿子被判有期徒刑20年,真正是鸡飞蛋打,身败名裂。
而蒋尊玉刚刚被查时,《新快报》一篇题为《深圳原常委蒋尊玉给家人买42套房存款等超2亿元》的文章报道,广东省政协委员、省纪委副书记钟世坚介绍,深圳落马政法委书记蒋尊玉为家人先后买入了42套住房,存款和投资股票银行资金有两亿多元,巨额资产来源不明。
蒋尊玉5月16日庭审时,起诉书显示的数字虽然大为缩水,但仍是“巨量”级的。检方指控蒋尊玉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单位或个人贿送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65.67万元、港币4670万元。
很明显,蒋尊玉的独生女蒋丹丹,被控与父亲共同收受贿赂现金7万元以及一辆价值约84万元的保时捷跑车,其总价与起诉书中的涉案金额相比真正是微不足道。蒋尊玉即使不带着蒋丹丹一起受贿,给女儿提供以上物质享受那也绝对是“小菜一碟”。
毫无疑问,蒋尊玉现在是“肠子都悔青”了,可一切都晚了。而在笔者看来,蒋尊玉无论因为法盲才与女儿共同受贿,还是因为“入戏”太深以为带着女儿一起“捞钱”绝对安全,都显示出蒋尊玉的无知、愚蠢。而他的行为已致亲生女儿有可能坐牢,这样行为的愚蠢程度,完全是到了“至贱”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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