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新闻:安徽合肥市近日出台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策,对土地供应和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限等作出规定,提出对在一定范围内取得居住用地价格超过当地历史最高成交单价的(或楼面地价),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
对比之前苏州对于土地的最高限价政策,笔者觉得安徽的政策比苏州高明多了。苏州规定开发商报价超过最高报价的,终止土地出让,竞价结果无效。这样用行政的粗暴干预手段不仅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而且有可能产生权力寻租,最终抑制地价的效果也难以达到。(对于苏州的限价政策具体分析详见之前文章www.chinavalue.net/Finance/Blog/2016-5-24/1265150.aspx)
回过头来看合肥的调控政策,首先,它避免了行政干预手段,而是采用市场手段,这样更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政策效果也将会更好;
其次,它还可以有效降低房地产开发商杠杆,抑制高地价、地王的产生,对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健康也有促进作用。因为它要求房地产开放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付清土地出让金,这样对房地产开发商的现金流将会造成很大压力,开发商即使刚开始还能举债维持获取土地能力,但由于每个企业的举债能力都是有限的,所以不可能每次都能这样举债去获取土地。所以这样能够有效打压开发商抬高地价争抢土地的欲望,也能有效降低房地产开发商财务杠杆。要知道,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就是靠着杠杆发展起来的,没有银行给予贷款,失去了杠杆,就没有今天各地的高楼大厦,也没有今天的高房价。不仅建房子是靠杠杆发展起来的,买房子也是靠杠杆、靠银行贷款发展起来的。如果没有银行按揭贷款,也没有今天庞大的房地产消费市场。所以,杠杆对于房地产行业是有作用的,但高杠杆却会使它最终走向反面,变成一种资本泡沫,当泡沫破裂时,那对社会和国家经济将是一个巨大的灾难。目前我国的房价收入比,据21世纪经济报道:“按照去年的数据显示,一个中国普通居民不吃不喝,需要9.7年才可以购买一套小户型(90平米)住宅。而海南(楼盘)、北京(楼盘),前年当地普通居民分别需要不吃不喝工作16.6、16.4年,才能购买一套90平方米的小户型住房”。而在国际上一般认为,合理的房价收入比范围应该为4-6,若高于这一范围,则认为其房价偏高,房地产可能存在泡沫,高出越多,则存在泡沫的可能性越大,泡沫也就越大。由此可见,我国现在的房地产泡沫已经是很大很大了,若不有效控制,后果将不堪设想。
最后,它还可以充盈政府财政收入,就是如果这样的措施还有不断的地王产生,那政府就会马上收到土地出让金,这对现在各地普遍财政收入下降也是一个很好的对冲手段。当然,我相信面对此政策,应该会很有效地抑制地王出现,所以可能充盈财政收入这个效果可能倒是其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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