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黄胤然
前不久无意间欣赏到了当代青年古琴演奏家巫娜过去的古琴专辑《禅踪》里第三首曲目《心游太玄》,发现其起始部分的旋律居然也是盗版世界著名浪漫二胡作曲家、演奏家贾鹏芳老师的成名曲《睡莲》。这是近几年来我所知的《睡眠》第二次被咱们盗版,不知道的可能更多。作为一个雅文化的创意师,我显得无奈,无语。
巫娜的古琴新曲《心游太玄》视频链接:
贾鹏芳《睡莲》的视频链接:
尺八-藤原道山&二胡-賈鵬芳【睡蓮】:
2011年曾为贾鹏芳老师的大陆首碟《一抹天香》创意品名及音乐文案。2012年,经贾鹏芳老师引荐,我赴日本东京和亚洲著名的New age音乐先锋- 【和平之月】公司的总裁吉冈一政先生签署了相关歌词合作协议,《睡莲》就是协议里几个优先合作的名曲之一。贾鹏芳老师已把他很多音乐作品的相关版权都统一签署给了和平之月。
2012年4月笔者在东京与和平之月总裁吉冈一政
我当时与和平之月公司签署完这份协议很高兴,但回到大陆后不到一个月,那原本心潮澎湃、热血沸腾的感觉,就被浇成了南极洲的冰窟窿。我想法很单纯:和平之月是亚洲音乐的先锋公司之一,其曲库里几百首纯音乐都是亚洲一流的作品,可以说是“屡被模仿,难被超越”。而我的文字创意能力也得到了贾鹏芳老师与和平之月公司的认可,我们合作而成的歌曲应该很受大陆市场欢迎,自然也很容易被中国一流的歌唱家、歌手们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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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一个音乐经纪人听了我的想法,把我当外国人似的莞尔一笑说:黄老师,大陆完全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简单,比如像你预想的要和中国当代一流歌手合作,你倒过来不给人家五万算便宜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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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听了很纳闷,怎么要让我们倒给他们钱?经纪人耐心地给我解释说:如果中国一线的歌手唱你们的歌,即使那些歌原来是三流的,现在就一跃而成一流的了。一曲成名之后,你们自然就变成大陆市场上一线的作曲家、词作家,这种例子举不胜举。但如果他们不唱你们的歌,即使那些歌是一流的旋律和一流的歌词水平,没人唱恐怕连三流都算不上吧?大陆市场现在只认品牌不认内涵,因为按内涵可能每个人都说自己是一流的,没法界定,所以只能拼在大陆的知名度了,也就是标签决定了作品的价值,而不是作品的内涵实力决定作品的价值。那么一线歌手唱你们的歌,让你们词曲作者一下子都有了大陆市场一线的认可度了,你说应该谁给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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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了很寒心,再加上原来也不是音乐圈的,而且人又笨,所以虽然3年前就签署了这个协议,但直到现在都还没有找到有意愿的“甲方”来推广。
2010年与贾鹏芳大师于北京某地
后来很多喜欢贾鹏芳老师音乐的机构都通过我和贾老师在日本的经纪人取得了联系,但几次沟通之后,就都没有下文了。一问才知道还是因为版权和钱。因为贾老师诸多音乐都转让给了日本和平之月,这些音乐如果大陆机构要用,多多少少得给人家一些费用吧?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是世界的普世价值之一,无论你编什么冠冕堂皇的故事和理由 - 大陆很多披着文化、慈善、公益外衣的2.0版生意人颇善此道。其实在世界语境下越是文化、艺术类的无形资产不但不能免费,反而价值价格越贵。但好像目前在我们这里大家都想着怎么能免费享用这些音乐家们天分加勤奋而成的音乐作品,好像每个人都有殊胜庄严的理由和天衣无缝的“故事”,似乎免费用你的东西其实是给你增光添彩了。对这种和世界知识产权价值观无法接轨的滑稽想法,所有正直而公平的人都是不能认同的。这其实是最原始、最落后的商道,现在都已经21世纪了,我们居然还盛行如此没开化的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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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有一年参加日本驻华大使馆文化教育中心音乐部举行的一个讲座,音乐部朱主任作报告时说: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十年港澳台三地加起来总共“翻唱”了日本的音乐作品达2000多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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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盗版行为,已经让我们付出了非常惨痛的代价。2010年建国以后我们主办的唯一一次世博会(第41届世界博览会)在上海举行,据报导世博会的会歌也是盗版了日本人十几年前的音乐,结果被日本相关机构投诉,少数承包机构和个人的卑劣行为给国家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国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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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少数不法之人不但盗用国外的版权,也经常盗用自己艺术家的版权。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原会长、著名作曲家王立平先生曾表达过:音乐带给大家的是快乐,如果大家都去盗版,都不给作曲家、词作者去付费,最后作曲家、作词家的积极性不高了,艺术灵感枯竭了,进而没有好的作品了,大家未来就可能享受不到更多的好作品所带来的那种快乐了,这种损失其实是社会整体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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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笔者参加了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办的第四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期间听到一个日本手机彩铃的大公司总裁加藤裕一先生给我们分享讲座时说:日本每个彩铃收入的70%-80%都要先反馈给作曲家和词作家,我们就是要把大部分的收入都返回给艺术家,这样就可以让艺术家衣食无忧,他们每天不会为生计所虑,就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艺术作品的创作上,创造出更好的作品来引领世界。他们对艺术家及艺术作品的尊重真是让人感动。
2012年在东京与《一抹天香》CD编曲、作曲京田诚一
2008年奥运会之后的世界金融危机也波及到中国,当时我们全社会都在讨论中国转型以增加抗金融风暴的击打能力。欧美同学会请了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先生给我们做专题报告。吴老说为了应对现在的和今后可能的各种危机,中国社会必须转型,即从过去和目前的生产型大国,向未来的服务型大国转舵,这样抗各种经济风暴的击打能力才是最强的。但是他同时也很无奈地补充说道,要想完成从生产型大国向服务型大国的过渡,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的引领力量是必不可少的,但非常遗憾的是,现实当中我们对科技和文化创新的法律保障可以说是非常令人担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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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过去经常被中央派到各个省去巡视经济,发现了一个非常尴尬的现象,就是几乎每个科研院所创新发明的动力都非常的羸弱。他打了一个比方,比如说河南省一个科研院所花20年功夫研究创新出了一个产品,结果立马被湖南省一个工厂盗用仿制,那么河南省的研究所发现后就去告状。咱们国家目前法律问题有一个默认的“地域管辖”原则,就是谁侵犯你的权利,一般就得在那个省的法院打官司。结果现实中的判决往往不出这样的套路:你这个湖南省的工厂侵权了,你不对,但是因为各种各样冠冕堂皇的理由,就不罚你钱了,或罚得很少,这和国外判罚专利侵权的官司往往可以把一个公司罚得倾家荡产、永世不能翻身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其实就是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在实操中占了上风。吴老对此也非常无奈,如果法律不给科技和文化的创新以强有力的实际保障,那么国家整体上是没人有原缘动力去搞科研创新和文化创意的,恐怕只有极少数“替天地立心”的孑遗之人会去放眼全局和未来,孤军奋战,根本形不成市场规模和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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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中央大力弘扬复兴传统文化,可是如果没有法律去保障创新创意,怎么复兴传统文化?现在复兴传统文化是个时髦的口号了,可是很多人,甚至文化人都不懂什么叫文化复兴?他们以为把老祖宗的东西原样照搬过来,就是文化复兴了。如果可以如此简单地从古代照搬过来的文化,还用得着复兴吗?因为它原本就在那里啊!所以真正的复兴,应该是在传统文化基础之上的创新,也就是把传统文化的精华和灵魂,用匹配当代中国语境和世界语境的方式重新表达出来,即古里今表。那种只能在博物馆里、只能在象牙塔里、和只能在坟墓里的东西,是不能简单搬出来成为引领当今中国社会乃至世界社会的生产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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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古今中外的文化复兴,都只能是文化精神的复兴、文化灵魂的复兴、文化格局的复兴,而不是文化内容的复兴!所以中国当代的科研人员和当代的文化人是必须要有创造发明的,否则在中国的历史长河里是没有我们这一代人的地位和价值的。就像唐朝的人为中国和世界贡献了唐诗,宋朝的人为中国和世界贡献了宋词,元朝的人为中国和世界贡献了元曲杂剧,明清的人为中国和世界贡献了小说,请问当代的中国人:“我们为当代中国和世界贡献了什么?”我们不能只贡献盗版和雾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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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世界上有一个“李约瑟难题”,相应地,我也时常有一个自己的“疑问”,就是说我们这个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中唯一5000年没有被中断的、曾对古代的世界作出重大文明引领和贡献的伟大国家,顺理而推我们作为这个伟大国家的子嗣、而且“优秀人种”的数量又是世界上最多的(近14亿,占到世界人口的五分之一),为什么恰恰贡献给当代世界重大的原创发明和创造,几乎是零?为什么口口声声拿得出手的,还是咱祖宗的祖宗贡献的四大发明?我以为如果我们老把这四大发明作为自豪的标签贴在当代中国人的身上,反而是对当代中国人整体的一种羞辱。因为这证明我们当代中国人是可有可无的一代人。可能我们都听过无数的故事,国外名人的后代特别反感记者采访时说他的祖上如何如何?他们刻意撇清自己和组上的这种荣耀寄生关系,而更关注自己能有什么让自己祖上自豪和欣慰的价值贡献,这和我们中国人动辄拿祖上的荣耀为自己贴金的习俗正好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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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是发展的,文明是进步的。我们衷心希望,中国创意文化的复兴,能给中国和世界带来快乐和谐。
黄胤然,胤然文化创始人、文创监理师、诗人。矢志于雅文化创意,及文创监理服务。
时任:臻谛书院院长、《境.界》杂志主编、媒体专栏作家,中国诗歌学会、音乐著作权协会、欧美同学会会员,惠风诗社首任社长。
亚洲著名NewAge音乐先锋机构【和平之月】签约的大陆首位词作家。
首倡:文字艺术监理&优化、文创监理&优化、文化监理、双章书法、胤然体歌词、诗装汉服、写意音乐剧等文化新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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