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场经济运行中由于“三公”原则缺失而导致的诸多问题(之三))


3.“公开”原则在中国市场经济运行中还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如前所述,“公开”原则是保证市场经济运行公平、公正的必要措施,从中国市场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来看,当前,“公开”原则在中国市场经济运行中并没有得到很好地体现,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当前中国缺少统一的公开、透明和及时的市场交易信息披露体系。作为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起经营导向作用的价格信息,还存在着行业、地区分隔以及时滞现象,由于价格信息不能得到公开、及时和透明的披露,使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过程中,不能根据价格的走势来对其经济决策做出正确的判断。同样,由于缺少公开、透明和及时的市场供求信息,使市场主体在从事经济活动时缺乏相应的供求信息支持,不能通过产品生产数量和结构的调整,及时满足市场需求,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市场经济运行的盲目性和滞后性,这些无疑影响了市场运行效率。
2)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对于一些假、冒、伪、劣商品的信息披露不能公开、及时和透明,其在很大程度上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既影响了市场经济运行的公平性,也影响了市场经济运行的公正性。理论上而言,如果假、冒、伪、劣产品生产和销售信息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得到充分、及时、公开的披露,根据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相统一的规则,这些假、冒、伪、劣商品本身是不能够顺利实现销售的,而从经济运行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在假、冒、伪、劣商品生产和销售的信息披露上不能做到公开、透明和及时,使经济运行过程中还存在大量的假、冒、伪、劣商品生产和销售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对于市场经济运行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其一方面导致中国GDP的虚增;另一方面也加剧了市场经济运行中诚信的缺失局面。

(3)在中国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在一些违法行为的信息披露上还不能做到公开、透明和及时,这一方面为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违法行为的存在提供了有利条件;另一方面,也使市场经济运行秩序受到极大的破坏。理论上而言,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只有所有市场主体在从事经济活动过程都遵守法律,市场机制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反之,如果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违法行为,那么,其一方面会导致市场交易信息的失真,使市场主体的经济决策缺乏合理的依据;另一方面,也极大地扰乱了市场经济的运行秩序,使市场经济运行中违法和投机行为大行其道,其在加剧市场经济运行泡沫化的同时,也对市场经济运行效率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而要使这些违法行为得到有效的遏制,关键在于对这些违法行为进行公开、及时和充分的信息披露,使这些违法行为能够得到法律公正的处罚,以此确保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市场主体在从事经济活动中的相对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