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熟市场中,优先股的大量应用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是一种能够满足投融资双方多样化需求的股债混合型金融工具。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股份制改革时曾引入过优先股制度,但随着股份制改革的结束,优先股制度也逐渐淡出了。2013年11月,中国重启优先股制度,这是进一步丰富资本市场层次的重要举措,对克服和应对中国目前宏观经济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2016年4月1日,在银企方舟成立周年庆上,银企系总设计师、银企方舟总裁许珞发表演说,生动的阐述了银企方舟与优先众筹之间的关系以及银企方舟六大业务体系。
优先股在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缓解融资困难、弥补资金缺口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对发行人而言,目前中国境内上市A股流通市值在总市值中的占优先股大市场比已近80%,大部分企业的股权相对分散,发行优先股能在不影响普通股股东控制权的情况下解决资金饥渴。对投资人而言,投资优先股能获得更高的回报和更灵活的制度安排。虽然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是小众的市场,但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规模庞大、优先股处于起步阶段的国家,优先股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什么是优先股?
优先股
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优先股有两种权利
A.在公司分配盈利时,拥有优先股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数额的股息,即优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红利却不固定,视公司盈利情况而定,利多多分,利少少分,无利不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B. 在公司解散,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
优先股的主要特征
一、优先股通常预先定明股息收益率。
由于优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分红,但优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对公司来说,由于股息固定,它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分配。
二、优先股的权利范围小。
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无投票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享有投票权。
三、即优先股的索偿权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债权人。
如果公司股东大会需要讨论与优先股有关的索偿权,即优先股的索偿权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债权人。
优先股的种类
一、累计优先股和非累计优先股股票
累计优先股指的是将以往营业年度内未支付的股息累积起来,由以后营业年度的盈利一起支付的优先股股票。非累计优先股是按当年盈利分派股息,对累计下来的未足额的股息不予补付的优先股股票。
二、参加分配优先股(Participateing)和不参加分配优先股
参加分配优先股是指那种不仅可以按规定分得当年的定额股息,而且还有权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公司利润分配的优先股股票。
不参加分配优先股是指只按规定股息率分取股息,不参加公司利润分配的优先股股票。
三、可转换优先股和不可转换优先股
可转换优先股是持股人可以在特定条件下把优先股股票转换成普通股股票或债券的优先股股票。
不可转换优先股是指不能变换成普通股股票或公司债券的优先股股票。
四、可赎回优先股和不可赎回优先股
可赎回优先股是指股票发行公司可以按一定价格收回的优先股股票。
不可赎回优先股是指股票发行公司无权从股票持有人手中赎回的优先股股票。
五、股息可调换优先股和股息不可调换优先股
股息可调换优先股是指股息率可以调整的优先股股票。
股息不可调换优先股就是股息率不能调整。
优先股的三种赎回方式
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
一、公司在赎回优先股时,虽是按事先规定的价格进行,但由于这往往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因而发行公司常在优先股面值上再加一笔“溢价”。
二、公司在发行优先股时, 从所获得的资金中提出一部分款项创立“偿债基金”,专用于定期地赎回已发出的一部分优先股。
三、转换方式,即优先股可按规定转换成普通股。虽然可转换的优先股本身构成优先股的一个种类,但在国外投资界,也常把它看成是一种实际上的收回优先股方式,只是这种收回的主动权在投资者而不在公司里,对投资者来说,在普通股的市价上升时这样做是十分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