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想写点啥,这个念头已经不是一年了,今年是二〇一三年,再过三个月二十四天四小时五十二分就是二〇一四年了。依稀记得那是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吧,客堂小学的校长拿我的一篇习作在全校师生面前读,读完后还大声号召:把我们的状元请上来。然后就有了掌声,还很热烈,我低着头走上露天的操场,也就是当时校长的讲台。有一条长凳,宽十几厘米,长一米二吧,两个人坐刚好,以我当时的体型坐三个,还有点浪费。我直接走到那凳子边上坐下,还是低头,没朝会场下看,脸是红的,因为我感觉很热,以前脸热的时候我一个人看过镜子,脸感觉热的时候就是红的,当时感觉这叫偷看,那时侯认为一个人去干的事都叫偷。下面人很多,反正共计五个班级,一到五年级,每班四十到五十人,连师生取平均,四十五每班,拿四十五乘以五就是多少人了,当时我就在低头算这个乘法,到最后如何走下去的,如何把自己的键盘大小的凳子拿回教室也不知道,不是因为时间长了,而是当时就没记住,脑子当时就在坐上那一米二长的凳子时就空白了,那道乘法也是回教室才算出来的,那可是我的第一次呀,太盛大了对于我,唉,这个七〇年元月初八出生的男人,也算是七〇后。现在有很多三岁的娃听了这个故事都会觉得不真实,但是这件事是真的。从这件真实的事发生后我就决定,我要写,我要成为作家。当时也不知道啥叫作家。如今青春尾巴都没了,已经壮年了,还没写出啥?(待续)
我也有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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