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提拔”中的人为因素和领导的偏爱还能有吗


  “带病提拔”中的人为因素和领导的偏爱还能有吗

  李华新

  央广网北京8月30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体现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

  其实,一些地方封疆大吏对于自己治下官员是有推荐权的,这个推荐权利的实现,往往损失很难被推翻的。现在提出了对于提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做到四个“凡”,这其中的意义不用多说,是一种针对性很强的办法。

  要强化审核措施,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

  意见要求,要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广泛接触干部,深入了解干部的日常品行和表现,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识别干部。要充分运用日常了解掌握的情况,根据干部一贯表现,突出对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作风表现、履行选人用人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综合分析,发现线索,查找问题。

  现在要获得一个提拔的机会,坎多了,其中有一项是纪委书记要签字,至于纪委书记签字的分量如何体现,是否可以违背了书记的意思,那就看你这个纪委书记的分量了。不过现在赋予了你有这样的一个权力,那么,你笔下的分量也就权重增加了。

  也许对于用人识人,有些时候并非是一把手看人是最准的,看走了眼的时候,也是有的。至于你个人的偏爱,是否就此终结,那就看看你和被提拔的这位干部是否真正是创业干事的人,而且是你今后不是对被提拔的干部已签完事,再无干系,而是成为一个担责的共同体。有了这样的定位,那么,就不会允许你看错人的。

  可以力排众议,但是这是要担责的,至于那些本身有病的提拔,就不是今后安然无恙了,而是那些病,一旦没有彻底治愈就提拔上来了,那么,更高的官位就会使得哪些病被放大,小溃疡也会酿成大痈疽。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