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故事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不是因为没有故事,而是有的故事实在不知道该怎样讲出来,特别的是,故事可能被人解读出另外的意义,故请不要过分解读下面的故事。
下面要讲的故事是基于真实事件改编的。所用人名皆为代名。提醒读者,此故事是涉及死亡的悲情故事,不适者请读到此为止。
故事系列2:发小反目成仇(1)
话说自县志鉴录武王伐纣(这个历史故事将在后面讲述),饮马宿营渭水河源以来,本地虽说奇事多多,但基本有个逻辑脉络和价值底线可求,与其它地方的风土人情毫无二致。
记得小时候,即使我这一代是babybomer的一代,但人仍然显得金贵,街坊邻居把满街乱穿的孩子都当成自己的,那个感觉,到处都是家,我们小时候到处逛游,不论白天黑夜,春夏秋冬,推门就进,根本不管有没有人,院子,堂屋,厢房,灶房,睡房,我们才不管呢,从来没听说过被谁家嫌弃,谁家丢东西了,什么什么的。
如果谁家孩子有病有灾,那可是惊动全村,有人出人有力出力,年青人背起来就跑,乡医院6里地,县‘’人民医院‘’(那是真的人民的医院)12里地,一口气就到,没人计较姓王姓李。就没见过为孩子间的事吵过架的,即使有点小意见,不用干部出面,更不用动用“法律武器”,家族老家长们把双方叫一起,说说劝劝,有时候训斥训斥就过了,记仇的不多,见官送衙的丢不起那个人,没见过。
好像那时候法律条文还没有现在的1/30多吧?!不知道。
斗转星移,法律越来越健全了,人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都知道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了,不懂法,不会用法才是落后阶层。这真是一种进步,如果没有法律,下面要说的事还真的没法办了。不过,如果没有“法律意识”,这件事也许不会发展的如此离奇,谁知道呢?而且这个事件涉及到什么律法呢?
话说3年前的一个夏夜,县城南区农贸大市场为开业10周年,夜夜唱梆子大戏,可谓难得的热闹。天本来就热,这十几二十年来入夏就直奔40℃,数百上千人一挤,那才叫台上热火朝天,台下朝天热火,想象一下都觉得热的发抖。不过天再热也拗不过戏热的引力,只是到了收场锣鼓一敲,人群一哄而散,哪儿凉快去哪儿,那个场面如万马奔腾,悬流失速,真的没法描述。
南北营村的两个好友,二十五、六岁,从小一起光屁股长大,打架捣蛋上学好赖事都形影不离,隔道街的村邻,虽不同姓,他们早已把自己当亲兄弟了。这不,虽然都当了爹,还是照样喜欢喝酒吹牛在一起。这联场看戏哥俩少不了相约赶场,一辆摩托车同去同回。
三夜无事,这到了第四天收场已是近午夜时分,气温异常燥热。哥俩忍到收场锣音一响,为了回家喝点冰镇啤酒,抢在蜂拥而出的众人前,呼啸着绝尘而去……
5分钟后,县城南向5里地的主干道上,突然爆出长长的“吱…砰砰…‘’的刮地声,接着是两个男人凄厉绝望的呼号,随着“嗵”的一声戛然而止。
尽管短短几秒钟,也足以惊醒了方圆百十米范围内熟睡的居民。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