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张维迎、林毅夫争论的产业政策问题
不应拍脑袋,而应“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
张维迎、林毅夫关于产业政策问题的大讨论,引起了学界政策界的广泛关注。本博对此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本博认为:所谓“比较优势”,在产业政策领域,不应是讨论国别区域产业分工的比较优势;而应当是在本国范围内,比较哪些产业更具有全面带动需求、带动全民参与、带动关联产业、带动技术进步的“优势”。产业政策领域的“比较优势”,更接近“主导产业”的内涵。
在筱原三原则(需求的收入弹性、生产率上升率,产业前后向联系)的基础上,应当增加一个条件:长期增长要素的累积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可以负值计入其中)。其含义是:即使产业政策成效不如预期,也可为后来的发展积累有价值的长期增长要素。
例如,把一些长期社会经济发展中难以替代的基础设施,作为产业支持对象,即使这一产业政策的当期效应不如预期,亦可为未来的发展累积有价值的固定资本。再如,房地产产业,如果列入了产业支持领域,那么,其对未来的发展,除了遗留了大量的货币之外,并没有为未来的增长累积有价值的增长要素。
所以,产业政策,在无明确方向的情形下,应尽可能选择“通用”范围具有长期延续性的产业。
产业政策,是否有效?不应是拍脑袋,而应是“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即,产业支持方向,应来自于先导企业,但政策考量应“高于”先导企业。因为,企业基于市场潜力、自身技术能力等因素,而产业政策主导者则应当从更宏观的视角来审视其对国民经济整体的带动作用,考量其是否能够全面带动需求、带动全民参与、带动关联产业、带动技术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