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严重违纪永不录用的现代意义
李华新
自2016年10月1日起,公务员考试严重违纪者将永不录用。昨天,人社部表示,日前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布了《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明确报考者如果有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等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永远不允许进入公务员队伍。2016-09-29 05:54:00 来源:京华时报
《办法》还加大了对考试作弊行为的惩处力度,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关于组织考试作弊罪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对报考者和录用工作人员的守法和纪律要求。报考者如果有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等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永远不允许进入公务员队伍。录用工作人员组织、策划有组织作弊或者在有组织作弊中起主要作用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考公务员考试作弊,现在已经不再是小事情,因为这样的人即使是考试成绩不错,也是无法进入公务员队伍的。现在国家对于国家考试作弊的行为,执行的规定很严,而且是现在已经提到了是犯罪的高度,你报考公务员是否能够考上这已经不是重要的,而是你若考试作弊,那么,你是无法进入公务员队伍的。这样的一个规定,对于那些要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来说,是一个必须遵守的规矩,而且是一旦动了作弊心思的,非但能有什么侥幸可以免除,而且是不是几年不能报考了,而是此生和公务员无缘了。
古代的科举考试甚至要比现在还要严格,不管是什么人一旦卷入考试作弊案件,那不仅是考生不会被录取的事情,那些提供作弊的官员不但会丢官,而且甚至是会被杀头的。现在不会被处于极刑,但是已经是刑事案件了。
如此的严厉是否会制止一些人的心存妄想或是真的仍然要以身试法者,不敢说是绝对的,但是至少是永不录用的不仅只是口气严厉,而是会动真格的。
试想一个靠考试作弊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对于公务员队伍实在是一个极大的讽刺,这些人都不能讲诚信,那么整个国家行政体系的严肃性和制度性体系,还能保持诚信为本的最基本的守则吗!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