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刷新吏治”,山西带了个好头!


  “坚决刷新吏治”,山西带了个好头!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向来都是群众关注的热点,也是社会最大的诟病。诸多的案例表明,虽然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制度不少,但在执行和落实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于是,能否对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能否对不宜继续任职的作出果断调整、及时处理,就成为了各级党委必须面对的任务和挑战。而在此其间,山西省委的一个举动,则把从严治党落实到了实处,为从严治吏树立了榜样。

近日,“山西运城市新绛县委书记张登庆上任一月即被免职”的消息引发网友关注。据悉,山西省委之所以免去张登庆同志的新绛县委书记职务,乃是因为张登庆同志任新绛县委书记后,省纪委收到了群众反映其有关问题的线索,省委认为其不适宜继续担任县委书记而做出的决定。而据山西省委组织部有关人士介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论哪个环节、不论什么时候发现影响任职的问题,对有关干部都要果断作出调整,这体现了省委从严治党、坚决刷新吏治的坚强决心。

把从严治党落实在每一个环节,坚决刷新吏治生态。这既是中央的要求和期待,也是群众的渴盼与期许。表面上看,一纸举报就让一个县委书记遭遇免职,似乎有点太过于无情和冷血,而实质上,则是确保干部队伍健康纯净、确保政治生态山清水秀、确保党的形象不受损害的必要手段。

干部出了问题,就必然会导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 要真正做到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就必须摒弃碍于情面的“老好人”思想,荡除害怕担责的不肯“打板子”现象,敢于拿出点“后娘心”,勇于“自揭家丑”、拿自家人“开刀”,对存在和发现问题的干部绝不护短、绝不迁就,更不能等到问题严重了、矛盾积累恶化了才去解决。

选人用人责任重于泰山,抓好“关键少数”才是关键。去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最近又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其目的就在于廓清党内政治风气、构建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山西省委在刷新吏治方面态度之坚决、行动之迅速、措施之严厉,不仅为从严治党增添了新的注解,也为从严治吏作出了新的示范,值得学习、理应点赞!

(李吉明201697日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