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练强奸马来西亚运动员被捕面临20年监禁鞭笞10下


 

查看更多精彩图片
经过近10天的调查后,马来西亚警方已完成国家跳水队女队员遭教练黄强强奸案,涉案的35岁原中国籍教练将于2017-10-11早上被提控上庭。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不少于10下。

《星洲日报》报道,吉隆坡刑事调查主任鲁斯迪指出,警方将于明天把嫌犯带上大使路的吉隆坡法庭面控。“嫌犯将在刑事法典第376(强奸)条文下被提控。”

这起震惊马来西亚体坛的强奸案上个月26日在吉隆坡体育城(前身为武吉加里尔国家体育综合中心)发生,受害者于本月1日在父母陪同下到警局报案,警方也在接到投报后,隔日中午12时30分派员到国家体育理事会大厦逮捕这名教练助查,落网的中国教练目前仍遭警方延扣。

据悉,嫌犯是来自中国的已婚男子,在马来西亚拥有永久居留权并住了五年。

消息称,该嫌犯也是前奥运选手,他于2012年加入马来西亚跳水运动国家教练团队,在第29届东南亚运动会中也参与“我们是冠军”备战计划。受害者是年轻跳水队选手,但没有出征在两个月前举行的东运会。

震惊马来西亚体坛的国家跳水队女队员遭教练性侵案,经警方近10天的调查后,涉嫌犯案的原中国籍教练黄强(35岁)今日被控。他否认有罪,获准以5万令吉及两名马来西亚籍担保人保释外出。

据悉,已入籍马来西亚的黄强负责训练吉隆坡武吉加里尔(Bukit Jalil)体育学校的年轻选手。控状指他于今年9月26日下午约5时30分,在武吉加里尔体育馆跳水队健身房内性侵20岁的受害者,触犯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性侵)。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不少于10下。

地庭法官旺莫哈末诺希山批准被告保释时,谕令被告交出护照,且每个月需到临近警局报到两次,同时不能联络、接触及恐吓受害者及证人,否则保释金将被没收及撤回保释。

法官也说,由于受害者是国家队成员,且正在备战奥运会,因此谕令媒体不能曝光受害者的名字。此案择定于11月6日过堂。

稍早前主控官哈菲莎指出,虽然被告已入籍马来西亚,但仍有家人在中国,因此有潜逃风险,加上担心被告保外后会干扰受害者及其他队员训练,要求法官不准被告保释。

被告黄强曾是中国国家游泳队选手,退役前与中国跳水名将田亮组成10公尺跳台双人组合,并在2000年夺得世界杯双人金牌。之后在2000年悉尼奥运会前夕,因伤落选后逐渐淡出体坛。

2007年他离开中国国家队,随后受在马来西亚当教练的恩师杨祝梁之邀出任其助手,并于2010年与一名马来西亚华族女子结婚,隔年获得马来西亚公民权,更在2012年代表马国参加伦敦奥运会。尽管当时未能赢得奖牌,他之后仍受邀出任国家跳水队全职教练,成为国家后备队的主教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