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熟悉=美(25)


第十二章  艺术的风格

 

    说起艺术的风格,恐怕谁都会同意,在世间诸多事物中,只有艺术具有最多样化的风格(实际上这也可以说是艺术的一大特征)。道理并不复杂。首先,从欣赏者的需要方面来看,由于不同的风格能使人产生不同的陌生感,因此,自然是风格越多越好。再从艺术创作的角度来看,由于能使人产生美感的艺术品所需遵守的原则公式无非是“陌生+熟悉”。虽然人们头脑中所存在的那些熟悉的定式是有限的(这种“有限”,比起那些同样有限的自然科学规律来,只多不少),但能表现这些有限定式的那些陌生的方式却可以说几乎是无限的,因此,能使观者产生美感的具体的可能的艺术样式也几乎是无限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艺术品具有最宽广的创造空间;也就是说,艺术品具有最多可能的风格样式。本书当然不可能把那些几乎无穷多的风格样式一一谈到,即使是只谈那些主要的艺术风格也做不到。因此,我在这里只讨论三种重要的艺术风格,而且我是从别人不太注意的角度(陌生与熟悉的角度)来谈论它们,希望能对读者有所裨益。

 

一、现实与浪漫

在我国,对艺术风格谈得最多的恐怕就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这两种艺术风格了。那么,这两种艺术风格的本质区别到底在哪里呢?

我同意一般的说法,即现实主义风格表现的是现实存在的社会生活,或虽然并不真的存在,但于情于理是有可能存在的社会生活;而浪漫主义风格表现的是实际上不存在的,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不可能存在的社会生活。现实主义的风格很好理解,因为在这样的艺术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自己所熟悉的社会生活,作品中所表现出的那些生活的逻辑、生活的哲理可以和我们头脑中的既有定式产生共鸣,从而使我们产生美感。但浪漫主义风格的文艺作品,所描绘的是一种实际上并不存在、而且将来很可能也永远不会出现的“社会生活”。这种“社会生活”如何能使我们产生共鸣呢?道理是这样的,我们每个人生活在现实社会中,都会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而对社会现实及我们自己所实际过着的社会生活不是百分之百的满意;因此,我们每个人的头脑中其实都有一个自己所想往的、更理想的社会生活方式存在着(例如马克思、毛泽东所向往的理想生活是消灭私有制的共产主义社会)。这个理想的生活方式向往得久了,它也能在我们的头脑中产生强烈的“定式”,这样,一旦某部浪漫主义风格的艺术作品所表达的理想生活方式和观众头脑中的这种定式产生合拍、产生共鸣,观众也能从中得到美感,得到强烈的自我肯定。(“你瞧,我的理想不是空想,别人也是这么想的!”)这也就是浪漫主义风格的艺术作品,也能使人产生美感(有时甚至是更强烈的美感)的根本原因。可以想像,只要人们始终在现实社会中生活着,现实主义风格的艺术作品就永远不会消失;只要人们总是抱有种种的理想、梦想,浪漫主义的艺术作品也就永远不会消失。两者都各具有自己独特的魅力。

    需要指出的是,中外有不少美学家相信,所谓艺术美,实际上就是理想美。艺术表现真、善、美,显示人们应该追求的终极理想目标,这才是艺术之所以能使人产生美感的原因。我认为,这种说法并不精确。准确的提法应该是:浪漫主义的艺术之所以能使人产生美感,是因为它所描绘的理想生活和同时代或以后某个时代的某些人们头脑中(不是现实中)所熟悉、所向往的理想生活模式产生了共鸣(并不是和某个抽象的、永恒存在的终极理想生活模式产生共鸣)。正因为不同时代的人们及同一时代中不同阶层的人们,他们头脑中所熟悉、所向往的理想生活模式不一样,才造成了同一部文艺作品在有的时代大受欢迎,在有的时代大遭贬斥;在有的人那里大受欢迎,在有的人那里大遭贬斥。

    以上是从艺术作品的内容方面(如何使人产生熟悉感方面)来分析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区别,下面我们再从艺术作品的表现手法方面(如何使人产生陌生感方面)来简单分析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区别。

    所谓现实主义的表现手法,简单来说,就是对现实进行如实描述(如《红楼梦》)或描绘(如《清明上河图》);而浪漫主义的表现手法则是对现实进行虚幻描述(如《西游记》)或夸张描绘(如变形的漫画)。如果从艺术作品如何使人产生陌生感这个角度观察,那么一般地我们可以说,现实主义的表现手法主要是通过“陌生的角度”、“陌生的排列组合”来使人产生陌生感;而浪漫主义的表现手法则主要是通过“陌生的事物”和“陌生的装饰”来使人产生陌生感。

 

二、简约与繁复

    简约与繁复是我们最容易直接感受到的两种艺术风格。拿绘画来说,有的寥寥几笔,就勾勒出一幅赏心悦目的画面;有的工笔细绘,毫发毕露,同样也描绘出一幅优美的图画。何以两种风格都能使我们得到审美的感受呢?若从“熟悉”这个角度来考察,那么原因就在于,当我们观赏一件事物的外形时,比如,观赏一幅画或一件书法作品时,只要这件事物外形中的某几个重要的“坐标点”和我们头脑中存储的某个熟悉定式中的某几个重要的、有代表性的坐标点相符合,我们的大脑就会认为两者是相同的(就图式、范式来说)或相近似的(就模式来说),我们就会因合拍而产生共鸣,得到美感。正是因为这个道理,许多抓住特点的简笔画、省略笔画的书法都能使我们产生美感。同样的道理,如果一件事物的外形上加了许多装饰性的东西,只要这些装饰性的东西没有掩盖住原有的特征,没有掩盖住那几个关键性的坐标点,那么该物仍能和我们头脑中原本有的、有关该物的外形的定式产生共鸣,我们就仍会对该物产生美感。繁复的画面和极尽装饰之能事的美术字体仍能使我们产生美感,道理就在这里。顺便说一句,那种又简略又夸张的漫画作品,同样能使我们认出它所表达的原物(或人),并使我们产生美感,依据的也是上面所分析过的道理。

    当然,我们也可以从“陌生”这个角度来考察。我们知道,若想增加某个事物对观者的陌生感,那么你只有两条最直接的途径:一个是在原物上添加点什么,一个是在原物上减去点什么。添加点什么,将会使原物变得繁复起来,而减去点什么将会使原物变得简约起来。仍拿上面举过的绘画来作例子,可以说,比原物简约省略的简笔画和比原物繁复夸张的工艺画,都是在某种程度上、从两个不同的方向上对原物进行了一定的装饰,从而增加了陌生感,进而产生美感。

    这方面的例子,在生物界是也可见到,其中尤以鸟类的外观美最为典型。我们知道,鸟类羽毛的颜色,除了取决于是否有利于躲避天敌之外,更多地取决于是否有利于吸引配偶。不管最初的鸟类的颜色如何,如果它要想增加其对异性的吸引力,那么它就只有两条装饰自己的途径:一条是有规律地逐渐增加它的颜色种类(繁复),另一条途径是有规律地逐渐减少它的颜色种类(简约)。这就造成了两种后果。一种后果是,鸟类的羽毛颜色变得越来越繁复;另一种后果是,鸟类的羽毛颜色变得越来越简约。前者的典型代表如美丽多彩的孔雀;后者的典型代表如颜色单一的白鸽子和黑乌鸦。

    总之,无论从哪个角度去看、去分析,得出的结论都是一样的,即:简约与繁复这两种风格,都能使人产生陌生感及熟悉感。也就是说,都能使人产生美感。

    需要说明的是,对创作艺术品的作者来说,要么你选择简约风格,要么你选择繁复风格,都无不可;但最好不要选择那种既不简约也不繁复的“照相”式风格,因为那种风格的陌生感较弱,它不易使人产生直接的美感,或者产生的美感较弱。最后,非常有趣的一点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创作者甚至可以在同一件艺术品中既使用繁复风格也使用简约风格。这方面的例子要数中国的京剧艺术最为典型。在京剧中,人物形象的装扮是繁复得不能再繁复,而场景道具则是简约得不能再简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