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股市最大悲剧就是每一次融资改革的创新,就往往带有一种原罪,让融资者赚得盘满钵满,而二级市场投资者往往是最终的买单者受害者。新股市场化改革的三高发行如此、可转债发行最后结果可能依然如此。
新的定增方案由于具有较长的锁定期和减持限制,上市公司定增泛滥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减少了资本市场的严重失血状态,但是可转债审批简便,减持没有限制,再度成为套利的一个工具,让笔者觉得有点忧虑。
据每经新闻,大家趋之若鹜的去申购可转债,中签难度比新股申购还大,从目前可转债上市后的表现看,认购1手的收益大约为200元。 而拥有优先配售权的大股东和机构投资者,可以按照持股的比例轻松获配大量的可转债,在可转债上市后频频减持套现,短期就能获取数千万乃至过亿的丰厚利润。
之所以出现盈利如此不对称,就在在9月8日证监会发布新规,将可转债发行改为信用申购方式,则意味着可转债的申购门槛放低,所有的股票帐户均可以参与打新债。由于可转债一级市场投资者申购踊跃,毕竟有一定 套利空间,造成中签率非常之低,如在11月20日上市的隆基转债网上中签率为0.00908429%,此前的林洋转债网上中签率为0.00294586%,雨虹转债中签率为0.001318%。
可转债是一种新事物,资本市场历来就有炒新的陋习,大家不管有没有投资价值,只要是新东西,先炒一波了再说,造成可转债非理性上涨,比如林洋转债在上市首日就被爆炒,当日最高价曾达134.87元,交易时间内曾遭上交所两次临停。投资者踊跃参与投机炒作,成交量巨大,流动性非常的好,这就为原始股东的套现提供了巨大的机会。
据每经新闻,原股东配售比例超过80%的有4只,分别是小康转债、金禾转债、雨虹转债、隆基转债,配售比例分别为89.30%、89.06%、85.50%、83.93%。以配售比例最高的小康转债为例,其三季报数据显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小康控股持有61.45%的小康股份,也就是说,该控股股东几乎可以获配61.45%的小康转债,即按照小康股份共计发行15亿元可转债计算,该控股股东可以获配9.2亿元的小康转债。若以可转债20%的一般收益率计算,该控股股东盈利额可达1.84亿元。而林洋可转债市场恶炒,获利空间更大。
流动性非常之好。减持非常容易,加上短期盈利巨大,造成原始股东套现欲望十分强劲,若按林洋转债上市两天的均价124.5元粗略计算,林洋能源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两天内减持300万张就获利超过7350万元,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启东市华虹电子目前仍持有林洋转债1033.5万张,以林洋转债11月20日的收盘价126.75元计算,该控股股东账面仍有浮盈2.76亿元。
遏制大股东可转债套现在于要打击市场的过度投机行为,也要主要提醒一般投资者不要参与可转债的炒作,毕竟可转债就是一种债券,价格高了利率低了就失去了持有价值,防止可转债价格虚高,但是在一方面,可转债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溢价水平,溢价10%以上十分正常,目前在20%左右小股东获赔1000元只有盈利200元,但大股东获配金额一般是数亿元甚至拾亿元计算,20%盈利空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短端一两个交易日获得20%的无风险套利空间是惊人的,是世界含罕有的。这是一种制度的红利,必须予以纠正。那就是对减持设限。
尽快出台原始股东配售部分可转债 减持规定,原始股东获配可转债,通过控制上市公司获得了资金的支配权使用权,相应的减持就应该受到限制,定增在中国资本市场因为门槛低审批容易一度泛滥成灾,市场质疑之声一浪高过一浪,为了遏制定增泛滥,防止制度套利,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规定,具体发行对象及其定价原则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可转债作为一种再融资手段,应该参考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至少锁定36个月,并参照减持规定,每三个月减持不能超过1%,到期以后引导股东实施债转股。
可转债之所以受宠,就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有一个36个月锁定期,未来存在巨大的风险,定增难度大大增加,很多机构已经不愿意参与,而可转债没有锁定期,马上减持就可以获得20%以上收益,存在短期巨大套利空间,所以可转债推出以后,立即风靡市场,发行出现了井喷,一周就有好几家可转债发行,如果可转债再融资可以规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规定,那么非公开发行的规定就失去了意义,仍旧让原始股东和机构可以利用可转债制度在短期内实现轻松套利,这是不公平的,另外资本市场目前在IPO常态化下,一直不改变存量资金博弈格局,虽然在护盘资金的呵护下,上证综指走势稳健,但是中小创股票跌幅巨大,投资者整体亏损惨重,为了市场的资金不至于在短期内过度失血,也需要对可转债的减持进行约束。
可转债能够规避定增的限售规定,实现短期套利,必须进行制度的补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