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个抱团养老的成功范例可能在杭州诞生:据《都市快报》报道,浙江余杭的王阿姨夫妇住着200多平的农家小别墅。因感觉冷清,从7月开始,先后招了5个老年夫妇及一位失偶阿姨入住。连房主在内的13位老人里,最小62岁、最大77岁。大家生活和谐。
“抱团养老”一说,并不是王阿姨夫妇发明的。早在2008年,河北邯郸就有村庄建设“互助幸福院”,让农村空巢老人自我管理、自助服务;2014年,山东烟台成为全国首个“抱团养老”工程试点城市。至于像“城市退休工人到农村抱团养老”的新闻,也不时见诸媒体。
这类案例越来越多,对应着三个必须正视的现实:一是我国老龄化现象加剧。截至2015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达16.1%。《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显示,到2030年,这一数据将达25%左右。二是老人与子女分居现象日益突出,2016年民政部统计显示,中国城乡空巢家庭超过50%。这意味着,传统、周到、低成本、情感慰藉等到位的家庭养老已经无法满足需求。三是现有的社会和机构养老无法满足需求。2016年时,我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为27.5张,虽然困境正在逐步改善,但需要时间。“抱团养老”,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救急的作用。
尝试很多,成功的案例尤其难能可贵。王阿姨与房客的抱团养老,离不开良好的软硬件。硬件,是舒适的生活环境、便利齐全的生活设施。软件,则包括房东的精心准备、协调和组织,房客们彼此尊重、互助、友爱,详尽周到的契约与账目公开等。硬件易得,软件更可贵。这体现了老人们的自我组织和互助管理能力。他们在逐渐的磨合和共同生活中,获得了认同,又有着同辈之间的精神交流,改变了“人老无用”的刻板印象。
在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里,我们也看到,完全靠老人自发组织,不仅增添了他们的负担,也无法保证效果和持续性。我们可以帮助的地方有很多。
首先,社会工作者能够从实践中概括、总结出一套可行的规范、协议模式,供老人们参考使用。有必要看到,“抱团养老”不是联谊活动,而是严肃的社会组织形式。仅仅依靠朋友、同学、战友之类的旧情是很难长久维系的。契约精神能够帮助老人们更快认清“群己界限”,更快地进入共同生活。
其次,抱团养老的住房,在消防、安全、卫生、无障碍通行等方面,应该有一套标准。家庭使用的舒适,与集体使用是不同的,十几个老人其实已经相当于一个微型的养老院了。地方政府不宜过度干涉老人的生活,但应该有服务意识,有专业人员帮助他们进行适当的改造和检查。
第三,老人们还需要额外的社会服务。毕竟身体条件摆在那,老人们不可能完全自给自足。王阿姨与房客就用房租雇佣了三位工人,为他们做饭、打扫内外环境。社工组织在此时也可以适度介入,为老人们提供一些更周到的细节服务。让他们自发抱团之余,也能感觉到温暖,未与社会脱节。
“抱团养老”或许只是个案,但为应对老龄化提供了思考的方向。老人们没有被年龄限制,努力活出自己的精彩,在不干涉他们现有生活和快乐的前提下,社会、政府有必要在服务和相关政策上为他们提供更多便利与空间。当然,老人们的子女,也应当尽可能地创造条件陪伴和照顾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