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与官方无关,只因“穿山甲公子”炫贵?


 周蓬安:与官方无关,只“穿山甲公子”炫贵?

2月8日,人民日报一篇题为《香港考察团声明:吃穿山甲系李加和个人行为》的文章,报道了香港工商金融文化旅游界企业家赴广西投资考察团就“请吃穿山甲”事件发表的声明。声明称,在考察期间,考察团均按照当地接待规定集体吃自助餐,并无个人单独用餐。考察团于7月10日访问结束后即返回香港。但李加和未随团返回香港,而是自行留下于7月11日起与朋友在广西游览时发生了此事,并于7月15日在网络上发了微博”。是次事件与考察团无任何关系,纯属李加和的个人行为。 

 

 人民日报能发这个声明,除文字内容外,还释放出两个信号,一是证实了此前港媒没有完全胡说,至少没有指错人;二是“这个公子不简单”。虽然他是谁家的公子尚未得到证实,但这不是问题,接待过该考察团的官方绝对一清二楚。 

 

 早前,有港媒称李加和父亲叫李福生,是香港喜运佳钟表集团的主席。喜运佳钟表集团发表声明称,与李加和父子没有关系。也有爆料称,李加和父亲李福生为香港《大公报》北京办事处办公室主任,但遭《大公报》官微否认。

无论是谁家公子,这回是真的为家族甚至家族企业带来了负面影响。该事件也暴露出李公子存在两方面的缺陷:一是李公子虽住得离大陆很近,并在网上与大陆普通网友打成一片,但不了解大陆民情,不知道大陆仍有不少人具有“仇富”、“仇官”心态,这种大吃大喝的事情晒出来,必然招人羡慕嫉妒恨;二是李公子缺乏基本的动物保护常识和法律知识,竟然在微博上自曝吃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这种违法行为,真正是无知者无畏。

不过,香港考察团声明称“均按照当地接待规定集体吃自助餐”也未必真的可信。据我了解,目前各地因招商引资喝点小酒还是允许的,中国毕竟存在“酒文化”。而且很多像这种规格的考察团,一般都是当地“党政一把手”接待,不安排个桌餐也显得过于拘谨,何况有的项目在酒桌上就可以“拍板”,桌餐还可以被视为会谈的延续,反而节约了大家的时间,增加了相互的了解。

 

昨天中午,笔者发表了《敦促“请吃穿山甲”的官员投案自首》一文,但晚上重新阅读,感觉意犹未尽,两个重要疑点没有提出来,一是“在办公室煮穿山甲吃”令人很是不解。我想替李公子纠正一下,会不会是单位食堂?二是李加和作为香港的一名“贵公子”,怎么会从国家行政学院毕业?难道国家行政学院也承担“资本家二代”的培训?

不过,看到今天的相关新闻,尤其是纷纷表示与此事无关,笔者竟产生丝丝的不安,难道昨天所发文章的观点过于荒唐,冤枉了官员?难道“官员请吃穿山甲”事件原本就是是一件子虚乌有的事?

除香港考察团、喜运佳钟表集团、《大公报》纷纷撇清与李加和的关系外,被推入风口浪尖上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再次表示:“我们是躺在战壕里面中枪了。”该局官方人士表示,在发现这个事情后,经辨认,照片中没有自治区投资促进局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同时他们也将相关照片发给了广西14个地级市的招商局长,让其进行辨认,得到的反馈是没有他们的人。 

 

 这几年,“有图有真相”被高频率使用。我相信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官方不敢继续撒谎,至少“请吃穿山甲”事件与该局无关。但有图也未必就有真相。那么,真相究竟怎样?一位网友略带戏谑地在我微博里留言称,官方:查无此人!表二代:我可能遇到了假局长,假书记,我可能吃的假穿山甲。(笔者注:此前港媒称李加和的父亲是钟表商李福生,李加和子承父业,因此被称“表二代”。)

这位网友给了我启发,一向凡事往好处想的笔者突发奇想,我们或许真的错怪了官方。因为结合各方声明,我有另一种猜测,那就是李加和的这顿穿山甲大餐,或许并非官方接待,而是考察结束后,李加和在大陆的“狐朋狗友”们请他吃野味,李加和为了“炫贵”,故意往“官请”方面套而发了这条微博。

今天提出这个想法,肯定会引来一些不看文章内容的网友骂我为官方“洗地”,甚至骂我是“五毛”。但身正不怕影子歪,而且这也仅仅是推测而已。

因为吃穿山甲违法,即使参与者之一的香港人李加和,也理应接受大陆警方的调查。等李加和归案,一起都将水落石出。因此,急盼“穿山甲公子”主动返回大陆接受调查我的公众号为“zhoupenga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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