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商品的价值
1.价值的基本含义。所谓商品的价值,系指具有一定使用价值形态的商品,根据其所包含的使用价值效用大小,而体现出来的以信用货币来进行衡量的货币数量。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经将商品的价值描述为商品生产过程中所包含的人类必要劳动,这一观点主要通过马克思著名的“劳动价值论”体现出来。笔者认为,将商品的价值描述为商品使用价值效用的货币表现形式,其在本质并没有违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
首先,从商品价值产生的来源来看,商品之所以被赋予价值,主要是为了通过商品使用价值向价值的转换,来获取另外一种形态的使用价值。就此而言,价值产生的前提主要在于使用价值的需求。
其次,在商品使用价值向价值转换过程中,商品购买者之所以愿意支付价值,主要是由于其所购买的商品对他来说具有使用价值,就此而言,商品使用价值的质量和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商品购买者愿意出多少价值购买商品,具有决定性影响。
再次,就商品使用价值的质量和性能的来源而言,虽然实物形态的商品使用价值的质量和性能,主要以体现自然属性的物质载体表现出来,但是,在自然属性的物质载体向真正具有一定质量和功能的使用价值转换过程中,人类劳动的作用必不可少。就此而言,人类劳动在商品使用价值形成过程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当然,这种劳动既包含纯粹的体力劳动,也包含技术、管理等复杂劳动),此点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观点是基本一致的。当然,马克思时代自然资源并不是稀缺的,因此,虽然自然资源具有使用价值,但是,受自然资源供给无限性特征的影响,人类没有必要通过价值形式来购买自然资源所具有的天然使用价值,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自然资源不能作为商品来进行有效定价,随着人类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自然资源由于稀缺而导致了其在供给上呈现出较强的有限供给的特征,在自然资源供给数量相对有限的条件下,自然资源需求者不能像前期那样无偿地使用自然资源了,而必需像购买其它商品那样,通过价值支付的方式,实现以货币作为载体的价值形式向以自然资源作为载体的使用价值形式的过渡,这样,自然资源在很大程度上就被赋予了价值。由此可见,没有体现人类任何劳动的自然资源之所以被赋予了价值,其在很大程度上主要是对自然资源稀缺性的一种反映,这本身并没有违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自然资源只有经过人类开采、运输及加工以后,才能转变为真正地使用价值,由此决定了劳动在自然资源使用价值形成过程中,依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二是就购买自然资源的价值来源而言,其主要是人类劳动的价值体现,在经济实践中主要表现为通过包含人类劳动的使用价值交换为价值之后,再购买自然资源,而不会表现为自然资源所有者的“自买自卖”行为或者同质自然资源的使用价值相互交换的行为。就此而言,在自然资源由于供不应求而导致其产生稀缺性价值的条件下,自然资源价值实现的最终途径,依然表现为通过与体现人类劳动价值相交换的方式,来实现其价值。
第四、从商品价值的变化情况来看,一般而言,一种商品经过生产环节越多,其所具有的使用价值质量和功能就越高,由此决定了其价值量就越大。而从商品生产环节的使用价值变化情况来看,在商品生产过程中,作为商品初始生产环节的原材料只会发生使用价值的不断转移,而导致原材料使用价值在质量和功能上不断提高的关键因素,除了其与其它物化形态使用价值相结合提高使用价值质量和功能以外(其主要表现为其它原材料的增加以及机器、能源损耗等),其更多地表现为人类劳动在商品多个环节的生产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理论上而言,商品生产环节越长,其在生产过程中所包含的人类劳动就越多,从而使商品的使用价值质量与功能得到不断提高,商品所包含价值就会越大。就此而言,其在一定程度上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一致的。
第五、从商品整个生产过程来看,虽然不包含人类劳动的自然资源在稀缺性因素影响下,具有天然的价值,但是从商品生产全过程来看,原材料、生产设备等使用价值形态无不是通过人类劳动来创造的,因此,原材料、生产设备在商品生产过程中使用价值向下一个生产环节不断转移的过程,同时也是包含人类劳动的价值在不同生产环节的不断转移过程。因此,从商品生产整个环节来看,商品最终按照使用价值功能和质量来进行定价,其在某种程度上实际上是商品生产过程中包含全部劳动的价值体现,此点与马克思提出的劳动价值理论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