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报讯 记者丁南报道 日前,福建省福鼎市国土资源局根据上级督办要求,对辖区一拆迁安置地项目立案调查完毕,对其未批先建的违法用地行为作出退还土地、没收地上建筑物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上述被立案查处的违法用地项目是当地的拆迁安置建设工程,业主为福鼎市人民政府桐山街道办事处。
2015年9月初,招标人福鼎市桐山街道办事处发布招标公告称,沈海高速复线(福鼎段)安置地项目已由福鼎市发改局“批准建设”,工程预算造价4,819,941元,建设资金自筹。项目位于福鼎市桐山街道镇西村岙里新村范围内,总用地面积24,937平方米,安置户 184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基基础184榴及相关配套设施。当年9月18日对外发布的《沈海高速复线安置地项目中标结果》显示,该建设项目总工期130日历天。但作为拆迁安置的民生工程,在建成123榴地基后,福鼎市沈海高速复线安置地项目便停摆一年有余,迟迟不能如期建设完工。
今年春节前夕,相关媒体披露,福鼎市桐山街道办事处没有办理土地报批手续,就非法征用37.38亩农用地,用来安置失地失房农民。对此,福鼎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还没有收到任何有关岙里新村安置地块的申报审批材料。
据悉,近年来,福鼎市委、市政府持续推进“两违”综合治理,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一直采取高压态势。仅在 2014 年的综合治理“两违”专项行动中,福鼎市纪检监察机关就立案查处与“两违”有关的干部37名。但国土资源部门对以基层政府为项目业主的违法用地行为进行立案处罚,这在当地尚属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