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与市场经济的运行效率(之四)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主要动力

从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来看,理论上而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逐利”成为市场主体从事经济活动的主要动力。在信用货币经济条件下,虽然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逐利”结果,在很大程度上以信用货币表现出来,但是,市场主体“逐利”的方式主要是通过生产满足于市场需求的产品来实现的,由此使市场主体在“逐利”机制作用下对于经营收益最大化的追求与不断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的社会生产目的之间,能够保持相对一致。从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实现更多利润的主要路径分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总是从两个方面入手来实现利润最大化:一是努力地降低生产成本;二是不断地提高商品销售价格。就企业生产成本而言,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参于商品生产的生产要素的价格。由于一定时期一国生产要素受地域分布不同而呈现出来的生产要素价格差异,因此,在“逐利”机制作用下,市场主体总是偏向于在生产要素价格相对较低的地区来组织生产,以此实现降低商品生产成本的目标。就商品生产价格而言,在商品生产成本相对稳定的条件下,商品的销售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商品的市场需求。理论上而言,供不应求的商品,其价格相对较高,而供过于求的商品,其价格则相对较低。由于一定时期商品的市场需求呈现很强的地域性和行业性差异,因此,在“逐利”机制作用下,就商品的地域性需求而言,市场主体总是倾向于在商品需求较旺盛的地方从事商品生产,以此获取更多的利润;就商品的行业需求而言,市场主体总是倾向于在商品需求较大的行业从事商品生产,以此获取更多的利润。而就生产要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流动动力而言,在“逐利”机制作用下,生产要素总是倾向于流入生产要素价格较高的地区和行业。由于一定时期商品生产总是倾向于较低价格的生产要素组合,以此实现最低生产成本的目的,而生产要素往往倾向于向价格较高的行业和地区流动,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生产在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与市场主体“逐利”机制的共同作用下,必然在通过合适的成本生产出满足社会需求的最大数量产品的同时,也会使生产要素自身的再生产得到不断提高和发展,从而为后续再生产准备充分的生产要素支持。理论上而言,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如果不能有效地保障生产要素拥有者的利益,不允许生产要素实行自由流动或者通过偏面压低生产要素价格的方式,来实现生产成本的最小化,那么,生产要素自身的再生产就会面临威胁,生产要素自身的发展更是无从谈起,从长远来看,其必将不利于整个社会再生产的持续发展。因此,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逐利”机制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应该体现市场经营主体与生产要素供给主体双方共同的利益,通过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以及政策性保护措施的推行,实现社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