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特大传销骗局 】符合这3大特征,或涉嫌传销!


  广东警方:摧毁多个团伙,涉案金额超40亿

  今年3月,广州、佛山两地警方调查发现,多家网络平台涉嫌进行传销活动,并利用电子商务、消费返利、爱心公益、高科技生物产品等形式吸引成员加入,其中人人公益网络平台上线仅一个月,就吸收资金超过10亿元。

  这类犯罪通过互联网不断利用新的传播的手段,比如说微信、网上的沟通、联络,(使)整个传销活动规模拓展迅速非常快捷,有些网络平台往往上网一个月就会吸纳参与群众上10万人。

  传销活动往往是上线下线互不相识,加上里面组织者操作者不露面,搞不清究竟是真实的企业还是真实的商务,投入的钱血本无归,倾家荡产,严重破坏了现在互联网这种便捷的电子商务诚信体系。

  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

  1. 入门费

  看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 拉人头

  看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 计酬方式

  看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律师在线解答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我国法律规定,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积极参与者,以组织领导传销罪处罚,应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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