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含油废水主要来源于变压器事故油及消防时产生的含油废水、开关站事故油及消防时产生的含油废水、汽轮机厂房内用油设备的跑冒滴漏、大修期间设备冲洗水等。因此, 含油废水中的油主要为变压器油和润滑油等轻质油。2 台1 000 MW 机组的核电厂在正常运行期间,含油废水主要为用油设备的跑冒滴漏, 排水量较小。在大修期间, 含油废水主要来源于二回路放空, 其排放量约为50 m3 / h, 持续时间约为3 h。在消防时, 含油废水主要来源于消防排水, 其可能最大排放量约为230 m3 / h, 持续时间约为2 h。由于用油设备在消防时需要排油, 因此在排水初期, 含油废水的含油量较高, 而在排水末期, 废水中的含油量显著降低。因此, 核电厂内含油废水的水质、水量变化较大。
核电厂内产生的含油废水根据其是否可能含有放射性分为: 可能含有放射性含油废水和非放射性含油废水。这两种含油废水需要分开收集并处理,但为了方便运行管理, 在设计时这两种含油废水可采用同种除油工艺进行除油处理, 但可能含有放射性含油废水进行除油处理后, 出水需要送至放射性衰变厂房进行放射性检测及衰减, 达标后方能排放。因此在核电厂内需设置2 座含油废水处理厂房,一座是可能含有放射性含油废水处理厂房(简称FX),另一座是非放射性含油废水处理厂房(简称FS)。
核电厂内含油废水的来源及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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