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放管服改革提出既要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 又要善于做加强监管的“加法”和优化服务的“乘法”。
第一、 简政放权的“减法“的目的是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简政放权该交给地方的交给地方,该交给市场的交给市场;地方该交给市场的交给市场,该让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
第二、 加强监管的“加法。加强监管是有效政府的重要职责,科技进步为各级政府加强监管提供科学便捷手段,政府有效行为与监管职能部门依法行使监管职责,既是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与公民、法人诚信的必要促进剂,也是体现社会公平的政府责任担当。
第三、 优化服务的“乘法”。优化服务不仅是服务型政府的具体体现,而且是让老百姓与市场主体有更多获得感和提高政府公信力、激发市场活力与创造力,进而促进就业,促进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经济良好预期的有效政府行为。
优化服务即包括政府工作人员优化服务,也包括公共服务体系优化服务,实现老百姓和市场主体办事找人看得见人,找网找得到地方,找人服务便捷人性化,找网高效便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