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窥同居


 试窥同居

         喻建国

一位求助者通过微信为她的一位朋友求助:“我的一位小姐妹离婚以后找了一个男朋友同居,目下男朋友走了,她失恋了,我看她很痛苦,自己却无能为力。”我立刻做出回应:“理性对待同居,同居就是住在一起,在同居存续时间按同居约定行事,同居断裂,同居不再存在,同居约定的行事自然中断。失恋了,那就再寻恋,别纠结在失中,要专注于寻。”她又发来新的情况:“我的小姐妹感觉付出太多,所以痛苦:”我又立刻回应:“那是在为同居付学费,学费一般是不退的,付了学费有何难受。”她又问我:“我该怎样去开导她?”我立即告诉她:“把我们的这几段往来微信给他看,要求她反复看,并且把我的话背得滚瓜烂熟。”

用情不忠的事现在实在太多,别说是同居,就算是存在婚姻也会情感“断裂”,一溜烟而别。

同居,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在同居又一般指的是两个不同性别的人因相爱而住在一起。这种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的,如果要解除关系就必须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存在性关系的生活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事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因同居而付“学费”的事时有发生,本文一开头所出现的就是一件。付“学费”可能是男方,也可能是女方。一般情况下付“学费”是很情愿的,而且开始付“学费”时都觉得那不是付“学费”,是爱情投资,是心甘情愿,只是在同居发生断裂时才会觉得付“学费”了。能够认识付“学费”也是一种觉悟,就怕还不认为是付“学费”,自认是为爱情投资,那可就惨了,心痛如割,被骗被坑的感觉阵阵袭来,真是痛不欲生。

现在还有一种同居,被称作试婚,不存在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为了验证彼此婚姻关系的可能性,尝试在一起共同生活,它是一种类似婚姻的生活状态,当然也一定是同居。看似这种同居是奔着婚姻去的,但是也在嘲弄婚姻。有个别人还可以把它当做一种玩弄异性的方式,一连试婚几个,不就玩了几个异性嘛。

有一种男人可能是由于生理的原因,他在未和追求的异性发生性关系以前,可以百依百顺,体贴可人,一旦发生了性关系,立刻会对追求对象的热情一落千丈,降温之快确实惊人。要是一个女人碰到这样的男人,并接受了和他同居的请求,这个女人绝对是惨了。同样也有一种女人,也可能是由于生理原因,在未发生性关系以前,同样也会百依百顺,小鸟依人,可是发生性关系以后,立刻对男方进行各种各样的约束,作得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