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的最终目的(之二)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虽然城市化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城市化决不是提高经济效益和增加GDP规模的必要手段。从中国城市化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在中国前期城市化发展过程中,还不乏存在将城市化作为提高经济效益、增加GDP总量一种必要手段的指导思想,部分地区盲目拆迁、野蛮拆迁现象屡禁不绝,无不在很大程度上与上述指导思想有关,目前中国存在的盲目城市化行为,一方面使耕地面积进一步减少,造成了诸多环境污染;另一方面,由城市化所实现的工业化并没有提高多少经济效益,一些地区的工业化还停留在高能耗、高污染并且技术含量较低的阶段,若扣除环境污染因素,其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并不一定高于农业用地所产生的经济效益。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化,其最终目的必须是为了保证居民消费实现优化升级而进行的城市化,为了实现生产要素优化组合、提高劳动生产率而进行的城市化。只有以上述目的为目标的城市化,才能一方面使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另一方面,推动社会生产力向前不断发展。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当前在中国城市化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使中国城市化进程得到持续发展,使全体国民都受益于城市化进程,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城市化进程中确保中国可耕土地的面积,以维护国家的粮食安全。目前中国已经规定了18亿亩的耕地红线,而一些地方为了增大了GDP规模及取得所谓短期的经济效益,屡屡触犯这个红线,一些学者也从国际分工角度,认为设置18亿亩红线没有任何意义,中国完全可以通过国际贸易的方式从国外进口粮食。他们不知道“人命关天”的道理,也不知道贸易的最核心竞争力就是产品的不可替代性。从目前中国外汇储备的用途来看,目前中国通过贸易方式积累的巨额外汇储备,并不能通过从发达国家进口高科技产品的方式实现进出口的均衡,如果国内粮食供给出现短缺,我们还能指望通过从国外进口粮食的方式来满足十三亿人口的生存需求吗?因此,保证中国居民基本生存消费,是中国城市化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
2.在农业用地工业化过程中,不以追求短期的GDP总量和短期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要充分考虑农业用地工业化所生产的产品技术含量的高低、污染水平的高低以及可持续时间的长短。理论上而言,当前中国农村土地货币化程度较低,若从经济效益角度考虑,将农业用地变为工业用地或者房地产用地,则可以在短时期内完成土地的货币化,从而增加货币形态表现的GDP规模,但是如果农业用地的工业化,不能产生持续的经济效益,那么,这种GDP规模的增加,就是不可持续的,其一方面会危及中国农业发展的基础,造成耕地的流失;另一方面,大量农村失业人口的存在还会危及社会的稳定。为了提高农业用地工业化之后的经济效益,实现城市化进程的可持续发展,当前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对于农业用地工业化的生产项目安排,要力争引进那些科技含量高、污染少、经济效益可持续发展的项目,以此真正地提高城市化过程中农业用地工业化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使全体国民都受益于城市化的发展。
3.通过实行农村产业化经营的方式,最大限度地提高农业用地的经济效益。鉴于农业用地的可再生性,当前在保证中国粮食安全的条件下,可以通过种植绿色农产品以及养殖无污染动物产品的方式,提高农业用地的经济效益,其一方面充分满足城市居民不断提高的物质、精神生活需求;另一方面,也可以很好地缓解中国城市化进程中所面临的巨大农业人口压力。当然,为了促进农村产品尽快地进入城市,当前对于运输的农业产品,还应通过取消高速公路收费的方式,促进城乡之间物流快速发展。
4.增加农村教育投入,提高农村人口素质,为中国城市化进程提供必要的人力准备。鉴于城市化所导致的工业化对于人的知识水平要求较高,很难想象中国在农村居民文化素质不高的情况下,通过征地、拆迁补偿的方式,就能够将农民变为市民。理论上而言,农村居民只有在掌握必要的非农业生存技能之后,才能在城市中生存。为此,要使中国城市化进程得到持续发展,就必须增加农村教育投入,一方面提高农村居民的文化水平,另一方面,为农民在城市化进程中实现“身份”的转变提供必要的技术保证。
总体上看,在当前中国农村城市化过程中,决不能遵循西方“圈地运动”的老路,也不能从提高经济效益的角度,不顾一切地盲目推动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而应该根据中国具体国情,通过增加教育投入、提高居民素质的方式,进行渐进城市化,使中国城市化建立在城市发展与农村发展良性互动的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