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永康书记,您了解西安互联网新规吗?


周蓬安:永康书记,您了解西安互联网新规吗?

请各位网友别先发公众号)西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今天发布通知,决定在西安属地范围内开展网站(论坛)、微博、微信公众号集中登记备案工作。其中,粉丝数量超过3万的新浪微博个人注册用户,个人证件地、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西安辖区的也应登记。(7月14日《西部网》)

看到这则消息,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西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权力任性,甚至已经膨胀到撒野的地步。

窃以为,这种做法至少在三个方面显得相当不妥。

一是与中央政府的治国理念相违背。三年前,李克强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说道,我们要努力做到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请问,西安该“新规”系何法授权?超3万粉丝网友不登记就不能发帖,又是哪条法律“禁止”的?此外,西安市政府公布的权力清单中,有这一项吗?国务院在大力压缩审批增加项目,西安市却在擅自增加登记项目,这明显不符合国务院减少行政审批登记事项的相关精神。


二是这一新规毫无意义,纯属多此一举。大家知道,目前微博、微信均已用不同方式全面推行“实名制”了。这种“前台自愿,后台实名”的管理方式,网上发布的任何一个帖子,都能找到具体发帖人。因此,西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此次出台的新规,纯属“脱裤子放屁”,自己作弄自己。当然,更是作弄与“西安”地域有关系的网民。此外,新浪网又不归西安市管,要是网民今后淡忘了这个“新规”,网站又没有提醒,忘了登记,是不是就违规了呢?

三是该新规的细节显得相当荒唐。比如“粉丝数量超过3万的新浪微博个人注册用户,个人证件地、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西安辖区的;粉丝数量超过5万的新浪微博单位注册用户,账号主体证件地、办公地在西安辖区的”规定,专门针对新浪网站,是否系政府对新浪的歧视?持西安的“个人证件地”也要在西安备案,那么原籍武汉的王永康书记,若新浪粉丝超3万,是不是该去武汉备案?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认证显示内容并无“西安”地域属性的西安网友,新浪网是不是将超3万粉丝网友的认证资料适时提供给西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想想都可怕。

此外,“对延时不报、不履行备案的,西安市网信办将根据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对相关网站(论坛)、微博、微信等相关单位或人员进行公示、约谈或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究竟是什么?如何实施行政处罚及处罚标准是什么?也请你们列出一个清单,好让我这样准备将西安作为“经常居住地”且粉丝超3万,又不愿屈服于这个毫无法律依据的所谓“新规”的网友,衡量能否承受得起西安市的行政处罚,然后好选择是否将西安作为“经常居住地”?

西安作为一个副省级市,缘何匆匆忙忙出台这么个“新规”?新京报官方微博的评论中有这么一条:别忘了电缆事件就是微博给爆料出来的,西安的永康书记刚刚上任,当然要引以为戒了。微博是腐败爆料的重灾区,当然要高度监视。

为此出台“新规”实无必要,因为微博粉丝不超3万的照样可以爆料。但如果真是这样,那就相当可怕了。习近平总书记要求领导干部“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经常上网看看”,认为“网民老百姓,老百姓上了网,民意也就上了网”,而有人却人为地为老百姓上网设置障碍。习总书记要求官方对待网络舆论的原则和态度,最核心的是提出了“对广大网民,要多一些包容和耐心”,可一些管网的官员只会粗暴地打压网上言论,随意删帖、封号,以至于在网上发言都要谨慎再谨慎,甚至噤如寒蝉。网友(修炼贪嗔痴慢疑)的留言有点意思:我祖宗没眼光,让我好学问,让我著书传世。谁知道写游记他们说我泄露国家机密;写历史说我借古讽今;注解兵法又说我策动谋反;写神怪故事吧,又说我导人迷信;最后,改写名人传记。哼,结果这个名人失势,被定为乱党,我跟他一块儿判了个终生监禁。哎,人生就是个牢狱哟!”→倩女幽魂2台词

与越来越不被社会看好的“维稳”思维一样,任意扩大管理范围,社会管理成本也必然越来越高,挤占了原本应该用于改善民生的财政资金,又会加剧社会矛盾,并且财政资金最终也将难以为继。因此,管理社会更应该采用疏导的方式,而不是用蛮力去堵。

永康书记,您从理念相当先进的浙江来到西安时,我是真心替西安人民感谢中组部。“这位拥有军工背景的博士副省级干部曾因捡烟头而引起热议——平安夜捡了27个,元旦中午捡9个,绕省政府办公区捡了56个,并提出‘烟头革命’”的新闻经媒体报道后,虽然充斥冷嘲热讽,我还是旗帜鲜明地力挺过您:必须为王永康的行为点赞!中国是“烟草泛滥”之国,一些党政机关办公室竟然放有公费购买的精致烟灰缸。

永康书记,您出生湖北,在浙江连续工作20多年,于去年12月才调入陕西担任西安市委书记,西安地铁“电缆门事件”肯定与您无关。而由您主政的西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却十分随意地出台这么个备受争议的互联网管理新规,我真怀疑是有人在故意“黑”您。虽然这个办公室不一定属于党委系统管,但依据中国纪检监察报“党领导一切就要对一切负责”的逻辑推理,该新规给西安带来的负面效应,当然要记在市委书记您的身上。

喜欢凡事往好处想的笔者,认为有着20多年浙江为官经验的您,应该不会赞成这个过于任性的“新规”。因此最后还是要追问一句:永康书记,您了解西安这个互联网新规吗?(我的公众号为“zhoupengan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