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的哲学跳跃.之一


    之前说过,马克思的哲学思想和休谟的认识论之间似乎“失联”了,独辟蹊径弄了个唯物主义辩证法。然而,这只是表象。

    虽然马克思在经济学研究当中,把好与坏的价值判断修改为是什么的事实判断(马克思的判断结论是“劳动时间”),但他的思想实质上并没有脱离价值判断问题。

    实际上,后来的经济学家,尽管也在声称经济学不讲价值判断,但实际上个个都是在讲价值判断,经济学家都在经国济民,都在为国家行为出谋划策,所谓的“规范研究”就是如此。而所谓的“实证研究”也都是在认定私有制商品经济天然合理的价值判断之前提下展开的,根本也就没有摆脱“好与坏”的价值判断。要经国济民的人生目标,就是经济学家的价值判断的表现。没有一个经济学家不是希望建立一套在他自己的价值观看来是好的一套社会制度。而他们却没有认识到,就同一套社会运行方案,经济学家之间无休止的争吵,本身就是对休谟法则的直接解读。

    西方现代经济学家,声称不再纠缠于价值判断,只对经济现象进行实证研究,不过是自欺欺人。因为他们研究的对象,已经在进行研究之前被他们认定是“好的”,也就是说前提就是“商品经济是好的制度”这是不用再讨论的问题了。这就像一个上阵打仗的军人说我只管怎么能多杀敌,而不管该不该这样做,实际上他已经认定了对方是敌了。

    马克思倡导共产主义,号召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推翻资本主义,这本身就是一个旗帜鲜明的价值判断。表明在马克思眼中,导致社会两极分化的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制度是坏的制度,而生产资料公有人人各尽所能按需消费的共产主义社会才是好的。

    任何社会学科,因为学术对象是人,所以起点必须是建立在对人性的认识之上。我们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当中可以看到,尽管有从威廉配第到亚当斯密至李嘉图而来的传承,但与前者并不相通,其分歧就在于两者对于人性的认知不同。在斯密那里是人性以善为主(《道德情操论》就给出道德可以抑制私欲的极大寄托,这和他的密友休谟在《人性论》当中持有的人性自私完全相悖),而在李嘉图那里,是坚持自古以来的“人性自私论”之下谈论劳动价值论。但我们在马克思这里,却看不到他对人性的明确看法。马克思对人性自私的批判,仅限于资产阶级,资本家贪得无厌唯利是图冷酷剥削。而只要是属于工人阶级无产阶级,就毋庸置疑是好的,似乎无产阶级就会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各尽所能不计报酬地使用自己的劳动权利并且只会按需取用劳动产品。在这种“穷者必善”的武断逻辑,让在此基础上展开的所有理论都打上了明显的政治烙印而远离学术。

    当然,尽管我们已经看到了马克思这种人性分析的片面性缺陷所在,但在马克思之时代,他并非不知道这种人性认知基础的脆弱,所以,他想象中美好的共产主义是一个遥远的未来,他对(无产阶级)人性本善的认知只是在遥远未来的可能存在,而中间需要一个漫长的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阶段。按劳分配的思想实际上已经明显包含着对无产阶级当中的懒惰自私者的惩罚思想。只是后来的实践者,利用了马克思对人性的善良寄托并掩藏了自身人性丑恶一面,强行要一步跨入共产社会。

    话到此地,是不是觉得只要有足够的耐心走过漫长的社会主义就会达到共产主义?非也!价值判断具有可被不断强化的特征,这个不断强化过程就叫做“价值认同”,或叫做“灌输”或者“洗脑”。被洗脑和灌输特定价值观的人最终达到价值认同,高度的价值观认同是很难再改变的。所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其他人一起富起来的路径是注定行不通的——通过对“私有”观念的肯定的先富,不可能达成赞同“公有”观念的共富。当我们选择了一个价值方向的时候,是不太可能有南辕北辙的回归效果的,一种价值观的选择,往往就是对另一种价值观的摧毁性否定。

    

    劳动价值论的对错,也不是可以简单定性的,当然也是价值两分的。我先从“对”的方向给出以下理由。

    第一,只要给予“劳动”与“价值”的恰当定义,它就可以成立(当然,你也可以说这是诡辩但这符合“一切结论都预置在概念之中”这个原理)。因为,设计和发现产品有用性的行为就是劳动,完全可以说正是这种劳动创造的产品的价值。这也是现在设计创新者可以拥有知识产权和收益权益的根据所在。有人把管理经营科学技术作为要素看待,想让它们在价值论和劳动具有等价位置,这里将错就错,实际上,管理经营科学技术,本身就是劳动,而且是体现劳动本质的真正的劳动,而不是劳动之外的另类要素。所有的价值,都可以认为是这种真正的劳动所创造出来的——这就是劳动创造价值!创造一定是大脑的脑力活动,不是肉体的机械运动。所以说,劳动创造价值,可以说得通,但此劳动非彼劳动!此劳动是真正的劳动,此劳动只是假以劳动之名的体力耗费。

    第二,用劳动时间计量价值的,不考虑其它劳动因素的差异存在,这本身可以说是人人平等的思想。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等价的,而生命是由时间构成的,一个普通工人和一个熟练技师,在各尽所能的前提下,消耗掉等同的时间去劳动,消耗的生命长度就是等价的。当然,这种人人平等生命等价的思想也不是马克思的首创与发明,自古就有。

    从马克思的这种价值判断之中,我们看不到从威廉配第到斯密和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的人性自私论了,但是我们却发现,马克思通过对商品经济弊病的剖析批判要建立人人平等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努力,直接回到了经济学鼻祖亚里士多德那里——是亚里士多德创建了“oikonomia经济学”这个词语,新词造就大家不知所解,亚里士多德解释说,新名词词根含义就是“追求社会公平”!

    我将这种跨越二十多个世纪的哲学思想回归称为“跳跃”。

    然而,公平与否本身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价值判断。显然,由于价值判断的个人主观性和因时而变的特性,马克思口中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公平也就不是亚里士多德口中那个奴隶制社会的公平。所以,价值判断,不要因为有人使用了同样的词语,就轻言他们是价值观相同一致的。同一时期,价值判断表现为因人而异,奴隶主认为他就应该高于奴隶,这样才公平,而奴隶认为他总该享有同样的人格尊严和政治权利。

    而在不同时期,价值判断表现为因时而异。若用马克思的逻辑解释,这可能应该是价值观念的螺旋式发展吧,在发展轴线上的投影似乎在“重复”,但实际上并非再现。

    这也就是为何习总会要求人们不要用现在的认识去评价已经成为历史的文化大革命的对错。文化大革命之所以产生并存在了十年,是基于当时的主流价值论,行为只能在动机之后,而不是事后诸葛亮的价值判断穿越决定了已经发生过的行为。这可以说是对于价值判断因时而异的完好诠释了。

    在此,在“公平问题”上,再次显示了休谟法则的魅力——事实判断是“这个社会是什么状态”;而价值判断是“这样的社会是否公平”。社会主义资本主义,都不乏大量的赞同者和反对者,马克思是把共产主义视为公平合理才号召人们为之向往奋斗,而哈耶克却视之为强权垄断,各执一词。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依然是休谟所说的“两叉”。

    为何马克思对于社会公平的跳跃式回归没有得到所有人的认同,甚至还有反对者济济芸芸?这就像是,马克思夸赞说一个人是善良的,他却偏偏不领情,说你不要夸我是善良的,我和你一样是自私的、性本恶的!他究竟为何会打脸一个送礼人?

    我们可以认为,这就是对“公平”的不同解读所致。即便是在都讲平等的人群里,“公平”依然是被多样性解读的。中立客观来看,公平有一个在什么水平位置上的平等问题。大家都是性本善,这是一种“平等”;人人都是性本恶,这也是一种平等。比如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解放军讲官兵平等,土匪窝里也讲兄弟情谊,但这显然是不一样的道德价值水平上的两类平等。显然,解放军性善的人人平等的道德高度要明显高于土匪的性恶。前者叫做志同道合,后者叫做蛇鼠一窝。用休谟法则来说就是,平等与否是事实判断,而这种平等是好还是坏是价值判断,前者并不能决定后者。

    很多人愿意接受低道德水平的“平等”而拒绝接受高道德水平上的“平等”,是因为他自知就处在那个低位上,可以立即实现自己的平等诉求。而如果赞同高道德水平的平等,等于承认了自己现在的低下地位,等于还要付出攀高的辛劳才能达到那个平等地位。所以,他不愿接受有付出的平等,只愿意接受即刻看到的平等。这也就是普遍存在的“不劳而获”“一本万利”“唾手可得”“坐享其成”的心态。

    因此,现在很多人都在谈论共产主义的时候,都说它不过是一个乌托邦,是一张无法充饥的画饼。这样说,就是意味着他可以接受公平的共产主义,但是需要把共产党人“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的奋斗二字去掉,只接受一个现成的共产社会。在这部分人的“共产主义”概念当中,只有各取所需,而没有各尽所能。这种现象,不单单是很多民众的心态表现,也是不少顶冠“共产党员”之人的真实心态,这部分人只是假共产主义之公济个人利益之私而已,而带头富起来恰恰给了他们以行为依据。这大概才是共产主义思想举步维艰的真正原因。

    现实当中,每个人对于一种制度的评价,都是出于他对这套制度是否有利于自己这种完全功利化的角度出发,典型而标准的功用主义者。而功用之“用”就是一个典型的个人化的价值判断。马克思在谈论这种现象的时候,更多的是采用“人们”“人民”“民众”这些词语,有意回避了个体人的价值观差异以及基于此的价值判断表达差异问题。马克思的这种方法,在社会变革当中起到了团结大多数的作用,但却因为掩盖了事实上的人性劣根性使得建立在高道德水平之上的共产主义社会更容易被贴上乌托邦的标签。

    不是马克思设置的社会不值得憧憬,而是马克思所依赖的人并不具备值得依赖的道德水平,或者说他们尚是扶不起的阿斗,不配去过马克思描绘的社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