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经济学之文化投资与文化投资基金


 文化经济学之文化投资与文化投资基金

胡占华

文化投资是文化经济活动中一定的文化经济市场主体为获取社会的、经济的效益而投入的文化产权(这个产权既包括资金、也包括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文化资源、劳务等)以实现投资人出资目标的实现。

文化投资基金是文化经济活动中文化投资出资人以不同形式的股权基金方式投资给不同的文化市场主体以其实现出资人出资目标并以法律法规规制契约等约定的方式确定持有时间利益分配方式和是否退出的一种一定规模的资金储备和准备。文化投资基金出资人既可以是不同级别的政府、也可以是国际组织、其它组织,既可以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市场主体和居民个人、也可以是以公益性质为目的的市场主体和居民个人;无论哪种方式都是在一定范围一定规制下成立的。

比如说可以以馆藏文物基于一定市场化价值原则以发行文化债券的形式从金融机构融得资金成立文化投资基金用以投资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并以符合法律法规契约约定背书等方式约定持有时间、利益分配方式和是否退出何时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