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辍学少年烧死残障人士】,残忍如斯,发人深省


 
    据报道,广西玉林市白马镇杀人事件近日宣判。三名被告人学历最高的是初中二年级,学历最低的是小学三年级。他们是辍学少年,年龄均未达到18岁。正是他们,在一年多前的凌晨,酒后偶遇一位街头躲雨的智障,因为讨厌对方偷窃,三人持续野蛮殴打,最终浇上汽油,将对方活活烧伤致死。而他们将在监狱中,度过自己的青春。
 
  三名少年将阿生拖到这处篮球场,后放火烧伤致死(图片来源:新京报)
  白马镇的杀人事件之前,三人并没有干出特别出格的坏事。这一看起来突发的事件,背后并不偶然,这是一群被过早抛向社会的辍学青年给我们的警醒。这些未成年人来自较为底层的家庭,家庭教育不足,未经过完整的义务教育,校园教育缺位。但他们在人格成熟之前就过早地走进社会,有更大可能会因为缺乏足够的判断力和自控能力,淡漠规则与边界,一个瞬间的冲动,酿成大祸。
  如今孩子越来越成熟,犯罪手段越来越恶劣,一位主张不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专家开玩笑称:有网友“威胁”,要给他派一位不满14周岁的“刺客”。要不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引起了社会强烈的争议,社会舆论普遍认为,要!但专家的观点普遍认为,不要!犯罪的孩子受到环境影响太大,换个环境也许就是好孩子,不能把责任推给未成年人来承担,但基本没有争议的部分在于,越是初级的校园教育,对提高人员素质的改变作用越大,对抑制犯罪发生的作用也越明显。
  值得警惕的是,在教育问题上,家长和社会总是喜欢“末端管理”,孩子出问题了,我们才考虑如何给孩子“扳过来”。法律制裁对成人都不一定有效,对于这些孩子来说更有可能是“水土不服”。毕竟,对待未成年人,不只是单纯的法律问题,还有教育问题,惩戒只是手段,不是目的,终究要本着“治病救人”的态度对待他们。
  当然,须清醒,通过家庭和学校的教育,能预防他们成为“熊孩子”是当前最为重要的事。现在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孩子和父母相处的时间都越来越短,辍学率在不断的增加,教育的缺位也造成“熊”孩子越来越多,晋级好习惯特训营,让孩子们在一系列的活动和矛盾中,认识到一些不好的行为的后果,怎样的行为可以给别人带来温暖和快乐,是预防“熊孩子”的有效手段。
  另外让这些孩子有一技之长,融入社会才是矫正目的。孩子的问题,我们还要多一点耐心,不怕有争议,就怕太大意;不怕很细致,就怕大而化之。当然,我们无需悲观,这样的争议不是坏事,说明社会参与度更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