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广电台领导贪财、贪色真的很容易
法制晚报8月2日报道,山东纪委决定给予山东广播电视台原党委委员、副总编辑王英(副厅级)双开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现在如果一个单位“一把手”出了问题,就很容易牵出“一大串”,广播电视系统更是如此。比如在王英被查处之前,她的顶头上司——山东省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原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成员、山东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魏绍水就已于2月份被查。纪委给魏绍水的定性与给王英的定性差不多,都有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在“违反廉洁纪律”方面,魏绍水作为“一把手”,还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礼金,默许、纵容子女在其管辖范围内从事营利活动。而王英则利用主管业务方面的便利,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在下属单位报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规套取公款形成账外账。
笔者注意到,这几年广播电视系统领导违纪违法的案件频繁发生,有的案件还特别具有新闻性(不愧为宣传工作者)。
比如上月初被起诉的湖南广播电视台原副台长罗毅(副厅级),除了贪官常有的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还有一个非常特别的罪名,即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检方动用该罪名,就因为罗毅2008年被重用提拔为湖南电台台长后,又重新注册关联公司,获取非法利益。
罗毅另一个令人惊讶的是身份证件。她违反组织纪律,隐瞒党员和领导干部身份,获取美国绿卡和香港居民身份证件,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一个主管“党的喉舌”的领导干部,却拿着美帝绿卡和香港居民身份证件,想想也是醉了。罗毅副台长无疑也是一名“反美国是工作,赴美国是生活”的典型代表。
也有广电台长自定政策给自己发巨额奖金的。比如云南省纪委曾通报称,省委宣传部原常务副部长杨文虎,在担任省电视台台长、省广播电视局局长、省新闻出版局局长、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违规持有高尔夫球卡,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违反财经纪律,自定政策发放奖金,其个人领取100余万元;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200余万元集体私分给个人。
还有正副台长互发“慰劳奖”。2012年1月,时任安徽广电台长的张苏洲以副台长赵红梅工作辛苦为由,安排该台广告中心负责人从台广告中心为赵红梅发放20万元奖金,赵红梅以同样的理由要求广告中心也为张苏洲发放15万元奖金。2013年1月,二人使用同样的手段让广告中心专为二人分别发放10万元、20万元奖金。
安徽广播电视台还是“群腐”的典型。2014年9月,时任安徽广播电视台广告中心主任王茂盛被带走,成为安徽广电窝案的“先声”。经王茂盛检举揭发,台长张苏洲(正厅级);副台长赵红梅(副厅级);原副台长吴涛;安徽广电传媒副总经理胡传道(副厅级);台电视总编室原主任肖融(正处级);台服务中心原主任宋晓峰(正处级);台办公室原副主任程朝阳(副处级);台总编室节目购销中心原副主任张文旭;台科教频道原副总监张琼(副处级)以及台下属安徽华星传媒娱乐投资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李潮洋(副处级,享受处级待遇)相继被查。
另一个“群腐”案例是江苏广电。2016年,原江苏广电台长周莉被带走调查。在此之前,她曾经的得力干将、原频道副总监兼采购部主任张彦、原节目采购部副主任江红均已落马。
广电系统领导“捞钱”手段也很特殊,但非常方便。辽宁广播电视台台长史联文被查后,媒体曾曝光其“2万元一集的电视剧花35万购买”,称这是利用影视行业内的贪腐“潜规则”。而在他落马之前,网上曾传“辽宁广播电视台这一届领导班子全部沦陷,留给辽台的,是近30个亿的外债和4000多人的庞大人员包袱”。
广电系统领导成为“色贪”,则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原重庆广电局局长张小川落马后,网传牵扯出70名情妇。媒体报道,张小川在重庆广电系统内有“采花大盗 ”之称,在广电局里,公开的便有数位。而且,他的这些情人,还被他调到局里比较关键的位置上。其中一位叫做董某的女士,成为重庆有线电视台的女主播,后被调到有线电视台广告部当副主任。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原党组书记、董事长舒展被查后,纪委通报中除了“捞钱”,就是“与他人通奸”。面对美女如云的下属,舒展书记不动心也难啊。
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女台长不仅“当仁不让”,还用女主播贿赂领导。原湛江广播电视台女台长童小玲,被职工联名举报10年终于被查后,网传其“另一武器是女色,童用女主播‘外卖’后台领导,自己则长期包养台里一男主播。”
笔者之所以关注广电系统腐败,除了他们大肆侵吞民脂民膏,理应受到舆论谴责外,还牵扯到宣传方面的诚信问题。大家想想,靠这些人管宣传,“官话”还有人信吗?这些人的所作所为,难不成就是民间所说的“白天文明不精神,晚上精神不文明”?(我的公众号为“zhoupengan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