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女坠亡,谁的责任?


       据新浪微博报道,32岁的母亲张芳(化名)带着2岁女儿去应聘工作。为防止孩子在面试中吵闹,该公司员工将孩子带出看管,后孩子不慎从大厦4层坠梯身亡。今年4月,法院一审宣判,孩子母亲承担事故10%的责任,三方被告共同承担其余90%的责任,赔偿家属共计108万元。因不满一审判决,被告三方提起上诉。

       成某某认为张芳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当保障孩子的安全,但是在本案中,自公司员工将孩子带出看管的那一刻起,该员工作为面试企业的一员,在把孩子交给母亲前,有责任保障孩子的安全,在孩子脱离母亲的这段时间,相当于张芳委托该员工照顾孩子。但是张芳轻易将自己的孩子托付他人看管,也具有一定的失误,因此成某某认为张芳对此事故承担10%的责任是正确的,成某某将继续关注此事的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