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与城镇化的深度融和
陈柳钦
工业革命以来,城镇化的推进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在长时间内处于冲突状态。大规模推进产业园区的建设和城市空间的扩张,必然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而对一个区域或国家来说,保护好生态环境就必须实行限制性、约束性的空间开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将推进新型城镇化与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通过生态文明建设调整产业结构、转变消费方式,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通过推进城镇化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融入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生态文明是社会演化到一定历史阶段、符合规律的必然趋势。面对资源枯竭、环境破坏、生态紊乱及人与自然日趋对立的严峻趋势,我们应该重新审视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客观规律的关系,深刻认识到尊重规律、保护自然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牢固树立尊重、敬畏、适应自然,使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生态文明理念。党的十八大确定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突出生态文明建设。与以往的城镇化道路相比,其“新”的要义,就是按照生态文明的原则来进行城市、区域的产业布局、空间布局,充分考虑生态的承载能力,在城镇化的进程中实现生态文明的建设任务,在生态文明的建设中提升城镇化的质量与现代化的整体水准,从而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与区域协同发展、城镇与乡村互动进步的现代化之路。新型城镇化建设维护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注重生态环境,牢守生态保护红线,提高自然的消化力和承载力,以健康的生态环境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特别重视生态文明,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镇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要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的干预和损害,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这是对未来生态文明理念的城镇化的美好愿望,既体现了对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的尊重,也是对百姓诉求和愿望的尊重。“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的重要论断,既是对文明变迁的历史反思,也是对当今世界的现实观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深邃的思考直面人民诉求,以全新的理念指导生态文明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还特别强调环境生产力理念,把“自然休养”发展为更为积极主动的“生态修复”,强调“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他指出,“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当前,新型城镇化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已经进入破解深层矛盾的关键期,它的增长方式迫切需要从外延式向内涵式过渡,速度型向效益型过渡,从粗放型向质量型过渡、从资源驱动向创新驱动、战略驱动转变,在这种背景下,新型城镇化尤其是中小城市的新型城镇化应该与生态文明融合发展,积极构建经济、社会、文化等生态化发展格局,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也是产业发展与基础设施系统建设的有机融合的过程,通过构建地上(产业内容)地下(载体)的全角度解决方案,即“城经济”和“市经济”有机结合,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其中,形成全产业要素聚集带来的巨大推力,用信息化的手段,形成信息流、物流、人流、资金流的有机结合及集聚,推进新型城镇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内生增长,实现新型城镇的生态文明建设。
当然,新型城镇化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是我国社会发展特定时期必然的历史产物,不能一蹴即至,也不能跳跃进行。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城镇历史文脉,遵守客观规律,因势利导,统筹进行,确保新型城镇化是一个符合历史潮流的自然阶段,既要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又要明确方向、统筹规划、多措并举、狠抓落实,让人们有尊严地生活。
总之,新型城镇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生态文明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标杆。作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生态文明建设必然将深入融和新型城镇化全过程。
(作者系中国城市管理研究院院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