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民警绊摔抱娃女子,暴露人性缺失
昨天中午开始,微信、微博被刷屏的无疑是“民警绊摔抱娃女子”事件。视频显示,一名抱着孩子的女性站在警车旁,她左手抱着孩子,右手推搡一位身穿交警式制服的警察。几秒钟后,对方突然发力,猛地将她撂倒在地,女子怀中的孩子也被弹出并摔在地面而大声哭喊。
当天下午,上海松江分局宣传科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该女子和孩子已被送到医院,涉事民警当即被停止执行职务并接受警务督察部门调查。
应该说,警方此次反应速度还是蛮快的,而且没拿辅警“顶包”,值得点赞!当然,如果没有互联网,没有网民现场拍摄并上传网络,甚至如果没有众人的转发和质疑、谴责,极有可能不是这个阶段性结果。仅此一点即可证明,公安部此前举办的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明确“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是极为必要的。
不过,视频中打人民警指着拍摄者鼻子威胁并试图抢夺手机,“谁再拍,我送他去派出所!”也暴露出公安部的这个规范并没有很好地让基层民警入脑入心。
人们之所以刷屏,之所以愤怒,绝对不是“仇警”,而仅仅是对百万人民警察中的极少数“败类”这种令人发指的行为不满,是对正义和人性的呵护。虽然该警察的擒拿动作具有相当的专业性,但他在与另一个青年男人一起控制一个怀抱幼儿的弱女人时,犯得着用这种在警校里学来的制服术吗?
公安部交管局印发的《常见阻碍和妨害交通民警执法职务行为现场处置规程(试行)》也提到,在有未成年人随行的当事人阻碍交警执行职务时,应确保未成年子女安全,要安排民警照看,温言安抚。
一年前,媒体曾正面报道广州市珠海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在犯罪嫌疑人家里的客厅里等了一夜,而犯罪嫌疑人就在卧室里陪孩子睡觉。这个故事,充分表现了当事检察官对社会,对下一代高度负责的精神。
司空见惯的是,每当出现警察暴力执法,甚至王文军长时间脚踩女人头发的视频在网络热传,总有人为“恶警”的行为“洗地”。这回也不可避免,有人说是妇人先动手,甚至有人说妇人活该,说警察被袭击!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中国警察网)也极不严肃地发了条微博“辟谣”,内容显示:网传“上海警察怒打抱小孩妇女”视频为2015年旧闻,事件发生地在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
极具讽刺意味的是,该条辟谣微博还不忘提醒“最后,蜀黍表示欢迎大家的监督,但是质疑前记得先核实一下哦!”
没过多久,这条微博被删除。晚17:38 再发微博“致歉:9月1日下午,因信息核实错误,中国警察网微博发布了一则错误辟谣信息。中国警察网特此向广大网友诚挚道歉。”
我相信这名妇女事先肯定有不当之处,且在抱着孩子的情况下与警察对抗也显得缺乏母性。民警不是不可以控制该妇女,但是应该采取其他合适的方式。民警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但执法不能以伤害其他无辜者的生命安全为代价,更何况执法对象怀中抱有孩子。
极少数民警对普通百姓“一言不合就下狠手”,这恐怕也是导致“仇警”现象加剧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些人脑子里根本就没有人的基本权利、人的基本尊严等概念,过分迷恋手中的“刀把子”,只有简单粗暴的执法理念:你冒犯了我的官威、警威,我就要立马制服你,哪管你手中抱有小孩?
毫无疑问,原本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可一些基层执法人员硬是将“小事‘执法’成大事”。一个手无寸铁、抱着婴儿的妇人在全副武装的警察面前能有什么攻击力?
我要提醒大家一点的是,如果这孩子在弹出时头部触地,极有可能导致重伤甚至死亡,那施暴者就必须“蹲大牢”了。我相信该警察具有正常的思维,在做出绊摔举动之前能预见这样绊摔有可能导致的后果,但暴戾的心态促使他顾不上这些了。因此,这样的人真的不能继续从警了。不知道这名警察事后是否感到“后怕”?
婴儿的啼哭更是令人揪心!孩子被弹出并摔在地面的画面,具有正常人性的你能不引起心灵的震动?因此,民警绊摔抱娃女子,暴露出其人性的缺失。 (我的公众号为“zhoupenga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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