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政策在中国目前宏观经济调控中的运用(之三)


2.结构性减税政策在中国宏观经济调控中的运用。

第四、从直接税调整结构来看,当前中国在直接税改革上要体现以下两个方面基本原则,一是通过所得税税率和税目的调整,使中国税收收入不会因为间接税税率的降低而出现大幅下降;二是通过直接税税目和税率的调整,使直接税更好地发挥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以及提高国民经济发展质量的作用。根据上述两方面原则,当前在中国直接税改革过程中可以通过以下手段,来对直接税进行有效的改革,具体言之,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就个人所得税而言,在充分考虑居民个人及其家庭等人力资本再生产所需要的支出基础之上,科学地确定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不会对人力要素的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产生不利影响[1],通过适当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设计,相应地提高个人所得税累进税收级距所对应的税率水平,拉开不同税收级距水平上的税率差距,一方面通过个人所得税税率的调整,获取较多的税收收入;另一方面,使个人所得税更好地发挥其对于居民个人之间收入差距的调节作用。
二是就公司所得税而言,目前中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 %,在进行公司所得税改革时,一方面在降低间接税税率的基础之上,当前应当适当提高公司所得税的税率,通过公司所得税税率的调整,使公司所得税在发挥其对于行业之间收入差距进行适当调节的基础之上,确保国家税收收入不会由于间接税税目调整和税率的降低而出现大幅度下降,以此为国家履行其正常的基本职能提供财力保证。理论上而言,在降低间接税税率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公司所得税税率,不会加重公司现有的纳税负担。而且,由于公司所得税税收主要来源于公司经营利润,因此,其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纳税能力与税收负担相对匹配的原则;另一方面,应通过严格的税前扣除方式,确保公司所得税纳税基数的相对科学性,使公司所得税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增加,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防止由于公司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存在的差异,而导致公司之间实际税负的差异,从而为充分发挥公司所得税对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调节作用,创造有利条件。
三是通过开征房产税的方式,一方面获得稳定的税收收入;另一方面,更好地发挥房产税对于居民之间收入差距调节以及抑制房地产投机的作用,实现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如前所述,房产税的开征主要是针对居民之间由于收入分配不公对涉及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住房进行投机行为而开征的一种税种。当前在中国房地产投机气氛较浓的条件下,在房地产税的设置上,对于居民所拥有的除自居之外的第二套及更多的房产,按照房产面积每年征收一定的税收,在房产税税率设计上,可以根据居民个人拥有房产的多少,采取全额累进的税率设计方式来征收房地产税,使房产税的开征,一方面为国家提供一定的税收收入;另一方面,也可以很好地发挥其对于国民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确保国民收入分配的相对公平。
四是通过开征遗产税和赠予税的方式,调节居民之间的存量收入水平,使国民收入分配保持相对公平。从遗产税的纳税对象来看,遗产实际上是纳税人一生中所实现的国民收入累积结余,其既包括纳税人所取得的流量国民收入的累积结余,也包括纳税人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方式所取得的流量国民收入的累积结余。就此而言,当前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可以达到以下两个目的:一是通过遗产税和赠予税的开征,充分发挥该税种对于存量国民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理论上而言,这种调节作用更多地表现为在纳税人一生终结时所产生的静态调节作用;二是防止纳税人后代依靠其继承的巨额财产而出现懒惰现象,从而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从经济实践来看,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已出现了较大程度的贫富两极分化现象,目前开征遗产税和赠予税,一方面可以有效地调节前期所出现的国民收入分配不公的局面;另一方面,也可以为中国实行减税政策提供必要的财力保证。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当前在遗产税开征上,为了防止国内资本出逃规避遗产税的行为,可以对于外逃资本预先征收遗产税或赠予税的方式,来杜绝这种有意逃税行为。此外,在现代经济条件下,如果通过开征遗产税和赠予税的方式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可以将那些高收入群体出现的超过其消费需求的收入,转移给消费能力不足的群体,以此充分发挥消费对于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五是从综合财产税征收情况来看,未来中国在顺利进行流转税改革之后,一旦主体税种转变为以所得税作为表现形式的直接税形式,通过综合财产税的征收入,一方面可以对所得税在国民收入再分配中所发挥的调节作用进行有效地补充;另一方面,以动态调节为主要特征的综合财产税的征收,也有利于发挥其对于促进居民消费的刺激作用。由于综合财产税主要以居民所拥有的全部财产作为征税对象,因此,为了有效地规避综合财产税的税收负担,居民必然会通过增加日常消费的方式,来减少各种形态的财产存量,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发挥消费对于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从而使生产与消费之间实现协调发展。
 


[1]理论上而言,在人口规模一定的条件下,人力要素的扩大再生产更多地表现为人的素质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