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神的分离与以人为神
世界的所有宗教都讲人生是一场苦难,信仰的目的就是在终极上对这种苦难的解除。
佛教讲究个人在“佛家三宝”(佛、法、僧)的引导下修行,去解脱痛苦,最后的目标是“成佛”,“跳出三界外,不在轮回中”,只要你还在轮回之中,就还没有完成解脱。
基督教在宣传超越世俗意识而进入更广泛的宇宙生命的过程中,则更强调透过承担人生的痛苦,去完成上帝赋予自己人生的使命,最终诚实地面对上帝。
西方宗教把人引向神,故有神降人间,如耶稣就是“道成肉身”的,西方的世间法是以神的名义的颁布的,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意境,这是西方一千多年来民众长期形成的心理状态,信仰是道德的基础,他们以是否有宗教信仰作为一个人而不是类人猿的标志。
中国文化则把神拉向人,故中国的神都是具体的人,是“人有神性,或者叫“以人为神”,中国的法律是世俗道德规范以人的名义颁布的,基本没有神性的超越性的意境。而人总是有限的政治产物,于是,中国的法是人的意志,甚至是统治者意志的反映。
中国的神都有一种救苦救难的实用性功能。中国文化以祖宗为神是因为后嗣之生命来源于祖宗的传递,这种对祖宗的性活动的神秘化就是这种世俗生活实用性的反映。人生的使命是什么:光宗耀祖;出么去“光宗耀祖”?创造“三不朽”(立德、立功、立言);我们死后到哪里去:肉身去祖坟,灵魂回到祖宗的发祥地,一切都与具体的个体的人没有什么关系。
中国的所谓“宗教”应当是一种在自然宗教的基础上的政治文化,“神道设教”(以神的名义去管束百姓)道出了全部的秘密。现实的那些道场也就是“神道设教”的地方,它只是一种教化的工具而已,与超越界并无关系。正因为如此,中国人的墓地也就没有了超越性的哲学意义上的神性,而只有祖宗身后“物”之厝地的意思。
2017年9月10日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