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文旅”时代,地方优秀文化如何与市场需求相结合


          云南省历史悠久、少数民族众多,有着非常丰富、独特的文化遗产,是云南宝贵的旅游资源,也是开发旅游线路、设计旅游产品的素材。但是,文化资源不等于旅游产品,具有文化资源优势不等于就拥有了旅游产品优势、更不能说就具备了旅游产业优势、经济优势。

要想把文化资源转化为体验式的旅游产品,离不开基于符号经济理论的文化创意。任何文化的形成都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孕育、产生、发展,更多的是适应了当时社会环境中人们的需求。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些文化的受众及其需求发生了变化。要想受到现代游客的青睐,必须根据现代社会的发展,结合现代旅游者的需求,赋予它一些新的内涵,创造一些新的意义,寻找一些新的载体,发展一些新的形式。唯有如此,方能让历史鲜活起来,让民俗时尚起来,让外地游客兴奋起来,让当地居民自豪起来。

这首先需要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承者强化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文化自强意识,清楚自己的文化从哪里来、与其他族群/地区文化相比具有哪些优势、在全球化语境下具有哪些价值、存在哪些需要与时俱进加以扬弃的地方。这也需要创意阶层利用自己的知识、信息、经验、灵感、技术,产生将优秀文化资源转化为体验式旅游产品的独特意念和新颖构思。这更需要优秀创客和企业家慧眼识珠、高瞻远瞩,认识到旅游文化产品创意的价值,并整合资金、技术、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将创意转化为现实的旅游产品供游客体验消费。当然,这也离不开包容开放、支持创新、鼓励探索的社会氛围与环境。

云南的文化资源“富矿”通过新载体、新形式的“包装”,迸发出的市场潜能不可小觑。云南文化和旅游的成功融合,已经出现了不少“网红”文化旅游地和深度体验旅游产品。比如,通过热播电影《芳华》变得人人尽知的滇越铁路废弃车站——碧色寨,提炼出“快乐拉祜”特色卖点的沧源县酒井乡老达保拉祜族村寨,与时俱进开发新产品的勐海傣族手工造纸等。但是,也还有不少文化遗产仍处于沉睡之中,没有在文旅融合与全域旅游大潮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如青铜文明、彝族阿诗玛文化、西南联大文化、以聂耳为代表的名人文化、以长征为代表的红色文化等。同时,还有一些文化旅游地出现了文化表象化、商业化等值得警惕的现象。

在互联网时代,应该更好的发挥网络平台的作用,促进文化创意与旅游体验的深度融合、落地开花。原来的时候云南发展有一个劣势,就是距离主要的客源地非常远,但是现在在互联网上是平等的,大家可以一样的利用互联网传达信息,获取资源。亦即,互联网的发展让云南地处偏远、信息闭塞等劣势慢慢消除,能更便捷、全方位、全天候地地传播云南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除此之外,互联网还给我们提供了很多资源配置创新型的手段,如众扶(通过政府和公益机构支持、企业帮扶援助、个人互助互扶等多种途径,共助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成长)、众创(依托互联网创业创新服务平台聚集全社会各类创新资源进行创业)、众包(借助互联网等手段,将传统由特定企业和机构完成的任务,向自愿参与的所有企业和个人进行分工)、众筹(通过互联网平台向社会募集资金)、众销(消费者借助互联网平台进行旅游产品宣传和销售)。希望将来“一机游云南”除了具有信息、预定、支付、投诉等常规功能之外,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育和发展,能为云南优秀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方面,提供一些新点子、资源(资金筹集)、人脉(客源市场)等,为游客提供更多样、更便利、更优质的选择,促进云南旅游发展方式转型和产品升级换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