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改革发展呼唤第三方评估


旅游改革发展呼唤第三方评估

        创新是旅游业发展的生命力所在,体制机制改革是新时期我国旅游转型升级的关键。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是解决旅游供给问题、满足市场需求、释放产业潜能的基本路径,对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培育新常态下区域发展新动力、提高人民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在现阶段,旅游改革发展主要针对旅游业发展的要素制约和体制机制障碍,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以旅游改革试点和旅游创新示范区等为载体探索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与模式。

早在“十一五”期间,旅游改革发展成为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这突出地体现在200912月国务院发布的促进广西、海南两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中。《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则确立了将海南建成“我国旅游业改革创新的试验区”的定位。同时,部分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提出了建立改革发展试验区的设想并付诸行动20083月,云南省提出建设 旅游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并于次年底得到国家发改委批准,随后将保山腾冲、大理苍山-洱海、玉溪抚仙湖-星云湖、昆明世博片区列为试验区。此外,国家旅游局也积极支持各地开展改革试点工作。201012月,国家旅游局批复同意成都、秦皇岛、舟山、张家界作为首批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相应工作。近年来,尤其是2014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旅游改革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力度不断加大。201512月、20177月,两批共40个市县被批准成为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此外,旅游部门还推出了边境旅游试验区、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导游管理改革试点城市等。各地政府则提出了区域旅游合作体创新发展试验区(川陕甘)、乡村旅游创新发展示范区(江苏省)、无国界旅游试验区(广西东兴)、生态文化旅游创新示范区(贵州荔波)等设想。

实施各类旅游改革试点与创新试验,是为了将实施国家战略任务与尊重地方首创精神结合起来,在符合国家现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先行先试,集中精力探索新的发展模式、突破具有典型意义的旅游发展瓶颈问题,为其他地方提供样本参考和可复制的经验。与此同时,把一些暂时不适宜大范围推开的经验、做法进行观察和试验,为以后全面推开做好准备,减少试错成本。因此,各类旅游改革试点与创新试验区是旅游改革发展的重要载体,肩负着为我国旅游产业发展探索新模式、新路径的特殊使命。但是,目前各类旅游改革试验区建设和中普遍存在“重申报轻管理”、“重规划轻实施”、“重宣传轻监督”等不良现象,导致少数试验区建设“虎头蛇尾”、“裹足不前”甚至“无疾而终”,

公众对试验区“进行了哪些试验”、“取得了什么进展”、“探索出了什么经验”等一无所知,与设立试验区的初衷背道而驰。为了有效防控和解决这些问题,应加强对旅游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检查、监督、评估、总结、推广工作。在评估过程中,除“自己评自己”、“上级评下级”等常规手段以外,还可考虑引入专业机构进行第三方评估,以避免披露信息欺上瞒下、总结成绩好大喜功、分析问题隔靴挠痒、思考对策避实就虚等错误倾向,切实推进各类旅游改革试验区建设。(作者:李庆雷、高大帅,首发期刊:中国旅游报,2018130日,第0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