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之靴落地,7年期盼终见成效


 人活一世,古今中外有两件事无可避免,一是死亡,二是纳税。个税改革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年年盼,月月盼,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今年终于落实有望了。今年2018年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将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赢得现场代表热烈的掌声。

个税改革堪称是两会提案的钉子户,原因就在于个人所得税是国人的心中之痛,政府设计的个人所得税大多面向工薪阶层,该劳工阶层是社会普通民众,刚需需求尚且难以满足,还需向国家交税,于税制设计来说是一大弊病。

 


 

自从2011年,定下个税起征点3500元后,个税起征点已经七年没有增长了,而随着全社会的收入水涨船高,个税缴纳人群不断扩大,2017年个人所得税同比去年增长了18.6%,个人所得税的增速竟然跑赢了人均收入增长,形成了政府与民争利的局面。客观上说明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是何其滞后,简直是税制设计的耻辱。

此次两会,个税起征点仍然是代表们重点响应的话题,格力董事长董明珠指出,格力一线员工既要负担孩子教育,又要还房贷,将对生活产生不必要的压力,一万元的个税起征点是比较合理的。而全国工商联也建议,个税起征点提升至7000元,并将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从45%降至30%。

 


 

对普通民众而言,已经缴纳了很多商品的消费税,在发达国家每件商品上面,都清楚标明了该商品的税率,让老百姓意识到自己购买商品,是向国家缴了税的。并不是只有缴纳个人所得税,才是向国家尽义务。

我国对财产性收入征税的机制严重不足,很多老总购买私人商品,完全用企业的名义购买,往往绕开了个人所得税的制度设计,给国家纳税的,反而是工薪阶层。

在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个税缴纳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毕竟个人收入往往以家庭负担为支出目标,如果一个家庭只有一个男劳动力,妻子是家庭主妇,那么无论男主人个人收入多高,仍然是难以承受家庭负担之重。

个税收入还应该与房产税改革、教育、医疗等综合起来,尤其是房产税改革,房产负担在中国的压力过重,个人收入相当收入用来还房贷,这使得家庭日常生活消费捉襟见肘。

个税收入从政策角度经常提到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但从客观上,自从2005年个税调整后,纳税人群减少到26%。2011年,纳税人群降低到7.7%。调整贫富差距的功能已经不大,更应该在房产税等财产性收入上做文章。正如农业税退出历史舞台一样,个人所得税必须减轻工薪阶层的负担,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加大内需,实现消费升级,为民众享受美好生活创造条件。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提高对一线城市的广大工薪阶层来说,是普惠的财政政策改革。普惠政策往往关系国计民生,关乎民众向背,是决策者需要认真思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