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滴滴司机打人系小概率事件,不必过分渲染
据媒体报道,针对滴滴投资人张恒遭遇滴滴司机打人事件,滴滴29日下午公布了事件经过。据称,滴滴司机在发现接错人后提出取消订单并不收张恒费用,但由于张恒表示要举报司机,并使用了侮辱性词汇,最终导致冲突升级。(4月29日《网易科技讯》)
昨天陆续看到《网易科技》就投资人张桓遭遇“滴滴打人”事件发表的三篇文章,本来没兴趣关注此事,但晚间新浪“微博问答”让我回答“你怎么看滴滴司机,打伤滴滴投资人张恒,致其左眼软组织塌陷?”并将该事件的主要情节做了一个提示:疯蜜创始人张恒发文称遭遇“滴滴打人”,认为滴滴出行平台司机管控不力,处理问题拖泥带水,遮遮掩掩想小事化了,建议微博公开道歉,并称将卸载滴滴,贱卖滴滴的所有投资。
其实在看完第一篇文章的时候,我就有了几个基本认识:一是滴滴司机打人是极其错误的,应受到惩罚。因为自身体量不足,从小就反对靠拳头解决问题;长大后更深刻地认识到,习惯于靠拳头解决问题的人,一般智商不会太高。大家想想,我们幸运地处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当今,每个人都应该自觉地依法依规解决纠纷,而不是使用野蛮的方式,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与“该出手时就出手”的绿林比有多少进步?就该事件而言,打人的司机必将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
二是该事件仅仅是小概率事件,张恒作为投资人没有必要过分渲染。相比较传统出租车(现称“巡游车”)而言,网约车因为司乘人员信息事先已登记,且行程透明,对双方更具约束力。因此,笔者一直力挺网约车,在滴滴三年前遭到公权力打压的时候,我曾公开发表《限制滴滴,就是阻击先进生产力》,以表明对网约车的支持。
虽然滴滴司机打人、猥亵女乘客等负面消息不断,但相比较2000多万车主和司机而言,依然是小概率事件。有些人会拿鲜见巡游车司机打人、猥亵女乘客新闻说事,但笔者以为,那是因为巡游车都是由本地区政府管理,出了事一般都在本地区解决;而滴滴打车是由滴滴公司一家管理,出了问题就是全国的事,更容易扩散。因此,张桓先生声称贱卖滴滴所有投资,或与中美关系低潮时,某些官员高喊抛售美国国债一样,仅仅是气话,否则最终吃亏的肯定是自己。
三是张恒的诉求有的合理,有的没有依据。张恒向警方提出的诉求称不要赔偿,无疑让自己在道义上占了上风。他称“滴滴出行平台司机管控不力,处理问题拖泥带水,遮遮掩掩想小事化了,建议微博公开道歉”,也具有天然的合法性,但前提是张恒反映的情况属实,自身确实是无辜受害者。当然,张恒以滴滴投资人的身份高调投诉滴滴,在舆论上首先就占了上风,如此曝光更能引起滴滴高层的重视,对于提升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消费者,将具有积极意义。
但张恒要求永久吊销当事司机的驾照,恐怕难找法律依据。因为这仅仅是打人事件,轻者有《治安处罚法》规范,重者有《刑法》伺候,当事司机似乎并未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内容,结果至多就是被取消继续经营滴滴的从业资格。
作为旁观者,我们还在期待真相,而事件似有逆转之趋势。29日下午,滴滴公司公布了事件经过。据称,滴滴司机在发现接错人后提出取消订单并不收张恒费用,但由于张恒表示要举报司机,并使用了侮辱性词汇,最终导致冲突升级。
我虽然偶尔也使用滴滴打车,并且感受到了方便,但仍不理解通报中的“接错人”是怎么回事?但无论如何,只要司机发现接错人后提出的解决方案符合平台规范,那么冲突的起因就是张恒处置失当所致。而张恒自称上午在创业黑马做导师,说明他至少在一定范围内具有“公众人物”的属性。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导师张恒理应具有一定的修养,绝不该对司机使用侮辱性词汇。滴滴方面还公布,在22:38左右,涉事司机在线投诉乘客醉酒对其辱骂。
我不能完全相信张恒的自述,也不能完全相信滴滴公布的内容。相信警方不久就会公布调查结果,做出公正的处理。张恒当时是否醉酒?警方一定会注意到。而在警方公布结论之前,无论是谴责滴滴司机凶暴、滴滴平台管理不善,还是谴责张恒醉酒状态下使用侮辱性词汇,都没有多少实际意义。而过分渲染滴滴司机打人这种小概率事件,不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更无助于真相的还原。(我的公众号为“zhoupengan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