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旅游资源开发布局的星月定律
(一)区域旅游资源开发布局星月定律的主要内容
为了提高旅游资源利用效率、形成产品体系、满足多元化的市场需求、实现辐射带动效应,一个区域旅游资源开发的理想状态是形成“众星拱月”“星月交辉”的格局。这是旅游资源开发布局的“星月定律”。其中,“月”即月亮级旅游吸引物,寓指特色鲜明、知名度高、影响力大、能够发挥龙头作用的旅游吸引物,通常是旅游地的增长极;“星”即星星级旅游吸引物,寓指特色不够显著、品位一般、同质性强的旅游吸引物;“众星拱月”就是众多较低级别的旅游吸引物围绕着一个高级别吸引物的周边,共同形成功能互补的产品体系。
一个区域往往拥有数量众多、等级不同、功能各异的旅游资源,旅游资源开发时往往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打造“月亮”型景区作为独特卖点和拳头产品,同时开发众多“星星”型旅游活动场所作为辅助和补充,努力形成“众星拱月”的格局。这种空间布局理念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益处。一是有利于提高旅游资源利用率,实现整体效益最优。根据旅游增长极的扩散效应,通过“月亮”(特色鲜明、游憩价值大的旅游资源)辐射带动众多的“星星”(特色不太鲜明、游憩价值不高、旅游功能互补的旅游资源),形成拳头效应,并避免低等级旅游资源的闲置浪费。二是有利于形成产品体系,完善旅游功能,丰富游客体验,提高游客满意度。根据旅游消费行为规律,旅游者总是力图花费最少的时间、金钱、精力、情感,来获得最为丰富的旅游体验。众星拱月型旅游地以旅游资源集聚区为依托,通过培育旅游产业集群,能够满足游客的上述要求,并自然演化成为一站式综合体验型旅游地。三是有利于延长游客的停留时间,实现融合发展,扩大乘数效应,增加旅游收入,符合地方政府、开发商和社区居民的期望,也是全域旅游的基本理念和要求。“众星拱月”的布局理念得到业界的广泛认同,有些旅游智业机构用之类似的概念进行表述,如巅峰智业提出的“一核多星”,意思就是“确立一个核心统摄、引领整个旅游区,周边分布着多个重要节点,通过核心景区带动整个区域的旅游发展”。
(二)区域旅游资源开发布局星月定律的运用策略
根据区域旅游资源开发布局的星月定律,旅游地应注意培育旅游增长极和周边互补性吸引物,做到既有“星星”,也有“月亮”。以国内热点旅游城市丽江(古城区和玉龙县)为例,既有世界文化遗产、国家5A景区的丽江古城,又有被列为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组成部分的玉龙雪山、虎跳峡、老君山丹霞地貌和九十九龙潭,还有国际重要湿地拉市海、长江第一湾、茶马古道遗址、宝山石头城、文笔山、玉湖村、玉水寨、文峰寺、牦牛坪、大东温泉等。旅游资源类型多样,《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中的八大主类均有分布;功能指向多元,包括观光审美导向型旅游资源、休闲娱乐导向型旅游资源、文化体验导向型旅游资源、度假养生导向型旅游资源、特种旅游导向型资源;等级层次不同,既有世界级旅游资源,也有国家级旅游资源,还有大量省级及以下的旅游资源。这为建设产品类型丰富、功能完善、满足各类细分市场需求的旅游目的地奠定了基础。从现实看,丽江市核心旅游区域形成了以丽江古城和玉龙雪山两个5A景区为“月亮”,以老君山、石鼓长江第一湾、虎跳峡、拉市海、指云寺、玉峰寺、文笔山、玉水寨、玉湖村、观音峡、宋城、雪山高尔夫球场等为“星星”,有机组合而成的旅游资源开发格局。
在实践中,旅游资源开发的常见难题是“星星满天是,月亮在哪里”。低等级的旅游资源数量众多,但缺乏特色鲜明、具有吸睛效应的旅游资源或吸引物,亦即“只见星星、不见月亮”,这是很多地方旅游开发中面临的共同问题。如果“找月”无果,那就要采取“借月”“造月”策略,通过人为的加工、创造,来培育“月亮”级旅游吸引物。例如,长期以来,广东省清远市虽然有飞来峡、太和古洞、连山瀑布群、称架山、飞来寺、地下河、英德宝晶宫、三排瑶寨等旅游资源,但都属于“星星”级旅游资源,缺少“月亮”级旅游资源,处于“只有星星没有月亮”的尴尬局面。直到近年来长隆森林主题乐园和度假酒店群正式动工建设,清远旅游才有了“月亮”,知名度和影响力得到极大提高。“长隆”建成开业后,与清远市自然山水、宗教景观、民族风情类旅游资源一起,可以形成“众星拱月”的格局。除了这种情况,还有一些旅游地长期某一“星星”级旅游资源一枝独秀、缺少与其功能互补的“星星”类旅游资源,导致游客停留时间不长、辐射带动潜能无法释放出来。在区域旅游开发初期,采用点状极化战略、集中产业要素培育增长极是基本战略。随着开发进程的演进,应逐步向空间网络化方向发展,要求培育众多“星星”。红河州元阳县就是如此。哈尼梯田晋升世界文化景观遗产后,元阳旅游拥有了“月亮”,但与之功能互补的“星星”还不够丰富,亟需打造与元阳梯田有一定差异的新型吸引物,培育能够满足游客休闲娱乐、养生度假、研学科普、创意体验等需要的产品体系,否则机场通航后游客停留时间和综合收入会远远低于预期。
(三)区域旅游资源开发布局星月定律的理论意义
旅游资源开发布局的星月定律指出了旅游产业集群形成和目的地建设的一般路径,为思考全域旅游和旅游地竞合关系提供了指导。它要求旅游资源开发规划与经营管理人员正确把握全域旅游和目的地发展趋势,深入理解旅游增长极的扩散效应、旅游产业的集群效应,强化系统思维、整合思维、创造思维,认真分析旅游资源在等级、特色、功能等维度上的联系,因地制宜地确定核心吸引物和辅助性吸引物,合理进行空间布局,注重不同类型产品之间组合,以发挥拳头效应。在这一过程中,应注意旅游地的不同尺度对运用星月定律的影响。一般而言,每个县级政区(含县、县级市、区、旗)在旅游开发中都会努力培育自己的“众星拱月”格局。但是,如果从更大的尺度如地级政区(含地级市、州、盟)甚至省级政区来看,某些县级旅游地可能会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更大尺度旅游地中的“星星”、扮演“月亮”(即特色最鲜明、知名度最高、影响力最强的同级旅游地)的配角、实现抱团发展。这种情况下,扮演“星星”角色的旅游地应主动融入以“月亮”为中心的旅游圈,全面承接“月亮”的辐射带动,自觉填补旅游圈中产业要素或服务功能中的空白,在区域旅游一体化中获得广阔的发展空间。(首发期刊:李庆雷,王胜楠,孙瑞桃.星月定律在旅游资源开发中的运用[J].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4(2):4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