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祭出一记退市重拳,那就是非标退市,让市场感到丝丝寒意。
*ST烯碳此前为借壳上市,并在2014年从银基发展正式变更为烯碳新材,实际控制人付出了较大的借壳成本,退市将面临一定的损失,何况稀碳属于新兴的新材料行业——石墨烯,据证券时报,这种材料的应用和产业化,无疑需要特定周期。“公司已经培育出一支由石墨烯、动力电池资深经验的业内专家队伍,已经初步实现石墨烯扩展产品应用,如石墨烯加热膜、导热膜产品在动力电池加热系统上的技术应用。” 其股东也是声名显赫,有证金公司,还有国企背景,同时有关人士强调“没退就有机会。”因此稀碳新材退不退市市显得更加的令人关注。
从单一公司来讲,奢谈退市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况味,毕竟公司退市影响巨大,一方面会一定程度损害上市公司声誉,也会一定程度影响公司未来融资,从而一定程度影响公司的未来发展,同时广大投资者也会因为股价下跌而出现较大的损失,退市制度推进虽然不可阻挡,但临到自己头上,说实在话谁也不愿自己公司被退市,但是从整个资本市场来说,随着IPO常态化进行,两市存量公司加速扩容,退市制度常态化、市场化和法制化建设不可能永远拖下去,否则股市新陈代谢功能何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功能何以完成,单边扩容情何以堪。因此退市一直是中国股市制度的难点,长期以来有等于无。
如何平衡单一公司利益诉求和整个市场发展是一个难题,所以深交所较为慎重,深交所召开首次听证会,就拟作出*ST烯碳股票终止上市(俗称退市)决定,听取当事人的申辩意见,深交所将作出*ST烯碳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其目的就是听取当事人的诉求,倾听各方的声音,做出一个尽可能的合理评估。
但是最后深交所依然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因*ST烯碳股票暂停上市后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情形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规定的应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依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ST烯碳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标准客观、事实清晰、依据明确。
实际上稀碳新材17年是实现盈利的,净资产也是转正的,过往三年亏损是历史的遗留,唯一触及退市标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但深交所没有接纳公司的诉求,义无反顾的终止其上市,可见深交所更加关注的不是一家公司的得失而是整个市场生态的建设,退市制度进入了市场化法制化攻坚阶段,目前两市还有几家上市公司触及非标这一退市标准,如果沪深交易所执法一视同仁的话,还将会有不少公司触及这一标准而退市,投资者一定要注意风险。
上交所5月22日决定*ST吉恩、*ST昆机股票终止上市,深交所终止 *ST烯碳上市,未来将会有更多的公司因为重大违规而退市,退市制度可能进入到常态化阶段,一旦进入到退市,意味着最终进入股转系统交易,到时候流动性就会大大降低,因此股价将会有一个较大的跌幅,跌破一元面值也不奇怪,那些面临各种退市风险的公司要谨慎再谨慎,不要盲目抄底,防止退市黑天鹅降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