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健康服务领域与其它领域的显著区别是:前者有保险(即目前是全民医疗保险,最终走向全民健康保险)介入,而后者基本没有保险介入。全民健保(即防病与治病保险)是维护医疗健康服务公平和公益性的重要手段。然而,健保的“第三方付费”机制(即张三和李四共花王五的钱,不花白不花的机制)必然会极大地增加健保基金的风险。这也是“互联网+”为什么在其它领域政府敢大胆应用,因而发展速度很快;而只有在医疗健康服务领域的应用政府持特别谨慎态度,因而发展速度较慢的重要原因。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乃至将来,“互联网+医疗健康”是否开通健保基金支付,政府均处于两难选择:如果开通健保基金支付,“第三方付费”机制导致的过度服务和造假骗保行为,都会给健保基金带来极大的风险;如果不开通健保基金支付,参保人(即客户)对许多“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项目不感兴趣,那么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机构因缺少客户进而缺少适当经济收益,难以生存和发展。所以如何走出这两难困境,是发展我国“互联网+医疗健康”事业,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关键的关键。
为了帮助政府走出上述两难困境,笔者于2015年初开始提出了“413”互联网移动医疗健康服务模式(简称“413”移动医疗模式)的建议。当然这只是初步设想,如果要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模式还需要全国业界和学界老师、朋友和同仁作出长期艰苦的努力。以下是笔者分别发表在中国卫生杂志、健康界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上的“互联网+医疗健康”系列文章,这些文章也许能为我国探索更多、更好的符合中国国情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模式起到抛砖引玉作用。
“互联网+医疗健康”系列文章(1)——如何帮BAT等早日颠覆传统医疗模式
“互联网+医疗健康”系列文章(2)——“413”移动医疗模式有哪些优势
“互联网+医疗健康”系列文章(3)——“413”移动医疗模式不必担心的几个问题
“互联网+医疗健康”系列文章(4)——从美国凯撒模式的成功看中国413模式的可行性
“互联网+医疗健康”系列文章(5)——在中国实施413模式不必担心的六个问题
“互联网+医疗健康”系列文章(6)——“国家能否也让413移动互联网医疗模式试点
“互联网+医疗健康”系列文章(7)——健康中国需要中国413移动医疗模式的四大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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