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公职人员被举报长期与15岁少女发生关系,当地政府调查后却指两人是男女朋友,仅以违反党纪政规给予记过处分,在网上引爆争议。
据《华商报》报道,涉事的是陕西省华阴市华西镇一雷姓公职人员,有网民近日爆料指他“长期胁迫15岁少女发生性关系”
该报渭南记者站官方微博昨天发布了华阴华西镇政府的情况说明,其中称官方接到媒体询问后安排镇纪委书记全面处理此事,“经过多方核实,雷某与王某属男女朋友关系,两人之间发生关系属实,但不存在所谓的强奸犯罪嫌疑”。
说明表示,虽然雷某的行为不构成违法事实,但作为公职人员违反相关党纪政规,雷某也承认错误并自愿接受处理,华西镇纪委前天提请镇领导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雷某记过处分。
不过,许多网民纷纷对当局这个有包庇之嫌的处理方式提出强烈质疑。
根据中国刑法,如果和未满14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一律按强奸论处,不管对方是否愿意。虽然此案中的少女已经15岁,网民指出既然有关举报称雷某“长期”与对方发生关系,应追溯女方首次和雷某发生关系时到底是几岁,此外,无论如何,以女方年龄来看,其中可能涉及恶劣的诱奸行为。
有网民说:“这样的一批政府官员得出的结论真是胆大包天,这个人(雷某)背后有什么背景得关注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