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武进“二次议价”,揭开“零差价”画皮


 周蓬安:武进“二次议价”,揭开“零差价”画皮

江苏省、常州市两级层面对集中采购的药品进行招标定价后,常州市武进区又在此基础上组织了药企进行药品价格谈判。部分药企觉得,这一举动不仅违反了国家不允许“二次议价”的相关规定,而且通过谈判被“压价”后的费用被转入到政府财政专户。“我们不确定这笔资金是否真的让利于民。”参与这次集中采购的某药企商务经理对澎湃新闻说。(7月17日《澎湃新闻》)

从以上内容中,我们可以解读出四层含义:一是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部门通过省级药品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议价、市级层面展开第二轮价格谈判后,区级卫生主管部门与药企进行面对面的“二次议价”,依然可以“拧”出不少水分;二是区级单位与药企进行“二次议价”,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三是愿意接受“二次议价”的药企,会将市级谈判价格与“二次议价”后的价格直接的价差部分,转入区政府财政专户;四是药企对这笔资金是否真的让利于民心存疑惑。
一个1元钱的药,被转来转去,弄成几十块钱甚至一百多块钱,让患者“吃不起”的药企,如今也来关心起“让利于民”来了,这个恐怕就是传说中的“黄鼠狼给鸡拜年”吧?如果武进区不进行这个“二次议价”,你们药企会将这个差价部分让利于民?这无异于与虎谋皮。

我要从理解法律的层面,为武进区卫生局点个赞!虽然《国家卫计委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944号建议的答复(摘要)》规定“通过谈判、定点生产、省级双信封招标等方式形成的采购价格,不允许二次议价”,但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允许公立医院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联合带量、带预算采购”,无疑否定了国家卫计委的规定,因此“二次议价”合规合法。
我必须表明自己的态度,那就是旗帜鲜明地为武进区卫生局积极组织“二次议价”点赞!我也知道这个差价部分不可能直接让利于民。但大家知道,医生因为有了药品“回扣”,就很容易将自己由医生变换成“药贩子”,明明一盒药、一个疗程能治好患者的病,他就变成三盒、五盒,三个疗程、五个疗程地治,患者不但多花钱,还容易导致抗菌素的耐药性。我曾多次一针见血地指出,医生开“大处方”,是“既谋财,又害命”的缺德行为。武进区多“拧”掉药价中的一成水分,药企给医生的“回扣”就少了几分,医生开“大处方”的冲动就会大大减弱。
武进区卫生局局长左朝披露,尽管经过区级层面的谈判将价格从市级的10元降到8元,卖给老百姓的价钱将仍是10元,而多出来的两块钱即是药企缴纳到财政专户的让利资金。

如果按照这个比例“砍价”,“水分”拧得还很不够,武进区卫生局的工作做得还不够到位。记得2016年年底,央视《央视调查6家大型医院:医生回扣占药价30%-40%》曾报道,一名医药公司负责人向记者提供的药品价格目录显示,这些用于心脑血管、抗感染等疾病治疗的常用药品,上海市药品中标价一般是市场批发价的5倍左右,最高的超过了10倍。


大家也不要以为上海市药品集中采购部门“不买对的,专买贵的”,其差价部分都进入了个人腰包。我虽然也不排除部分进了个人腰包,但我坚信绝大多数还是进了上海市政府的财政专户。那么,这些钱都用于何处了?其中一部分无疑是用于给医院补贴了。
为什么财政要给医院补贴?这得待我慢慢道来。请大家与我共同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原先医院一般按照采购价对药品加价15%,这个加价部分成为医院最主要的收入来源。那么,被相关部门吹得眼花缭乱的药品“零差价”全面实施后,医院的收入会相应下降七、八成,那医院怎么能活下去?

实际上,医院的这部分亏空,政府随后会补上。那么,政府的钱从哪里来?当然是省级药品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议价、市级层面展开第二轮价格谈判后取得的“让利资金”。以“上海市药品中标价一般是市场批发价的5倍左右”为例,药企需要承担加价4倍而增加的各项税费负担,就算是另外得利两倍,那上海市财政专户还可以得到另两倍药价的“让利资金”。而医院按照招标价(5倍价)收取患者的费用后,市财政再按照招标价的15%补贴医院。
今天我给武进区卫生局搞“二次议价”点赞!就是希望其它地区的公立医院都这么做。大家最好能将“二次议价”结果上网公布,看看最终价格与省级药品招标采购平台的投标议价相差多少?与市级层面第二轮价格谈判后的价格相差几何? 
大家看清楚所谓的药品“零差价”,究竟是个什么货色了吧?患者没少花钱,医院没少赚钱,政府没增加投入,甚至还能从中渔利。这样的“医改”,不可能真有成效。(我的公众号为“zhoupenga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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