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政论—论“以德治国”的精义》序论
天行德,悬和万象;地行德,载和万物。夫天地何以行之哉?缘其无为无欲。唯彼无欲,方可无私。无私则无争,无争则能和。
德者,和也。是故元首行德,亲顺万民;百官行德,利益万民;万民行德,四海安居。上下一德,天下协和;上下失德,天下纷争。纷争既起,百乱则生。
夫德也者,治道之本也。是故先王以德为天下,明之于礼、乐、刑、政。礼齐民序,乐和民心,政统民事,刑禁民邪,四协无悖,天下长宁。
俟至西文东渐,神州乃变。礼丧几尽,德郁不宣。爰文斯堕,俱从西焉。若夫西邦之治,约民以法,教民以神。究其法用,亦无异于刑礼。
惟其崇尚机巧,纵欲造物,万民贪财,行多有争。是故神不足以畏民制其欲,法亦不足以齐民禁其非,暴乱多矣。夫德之失,乃其弊也。
《易》曰:穷则变,变则通。以法易礼,为之以德,四道仍备,亦无异于古圣之所治焉。是故齐民以法,化民以德,克制其欲,损心至虚。心虚则和,和则外顺。外顺则乱少,乱少则法亦简。
惟夫德明法简,刑暴几无,幼有所教,老有所养,万民和静,天下同乐,是谓大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