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中,在人民内部实行充分的民主是不可或缺的要件。而舆论监督则是政治民主、言论自由的充分体现,也是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失人民公仆本色的重要保障性条件之一。并且,舆论监督对于法制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发挥着独特的督促和推进作用。
在我国,舆论监督是监督体系中最特殊的一种,它的实质是人民的监督。因为无论从广义上理解的公民享有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舆论监督的权利和自由,还是从狭义上理解的公民依法运用新闻传媒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和呼声,表达自己的意志的权利和自由,都是人民群众通过舆论对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以及社会事务实行的监督。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舆论监督。形成社会和谐的境界,既是扩大和谐因素的结果,同时也是消减不和谐因素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都需要舆论监督参与。
最让媒体担当不起的大帽子是“影响稳定”。具有代表性的意见是,2005年,广东、河南等17个省市联名上书中央要求禁止媒体的异地监督,原因是为了维护地方的稳定。
上书指出,地方政府完全有能力管住自己的媒体,但中央媒体的异地监督报道,成为地方社会不稳定的根源。将社会矛盾的激化归咎于媒体推波助澜、煽风点火,希望中央有关部门管好中央媒体,不让他们随意批评地方政府,否则各地难保稳定大局,不利建设和谐社会,也很难阻止百姓进京上访。
群众利益被侵犯,如果得不到媒体的公开,事情不是愈演愈烈,就是被粗暴地“压”下去,群情得不到发泄和关注,无异于为今后埋下一颗炸弹。在这样的前提下,当地政府又怎么谈稳定,怎么谈和谐?而一个安居乐业、人心思进的地方,是根本不怕监督的。
每个人内心的安全感是整个社会稳定的基础,而及时、准确的信息,是安全感的重要保证。舆论监督就是要让信息公开,公开才能去伪存真,使一切操作置于阳光之下,促使事态向良好的方向发展。
前段时间,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引起国内外媒体的关注,全国舆论一片鼎沸。但最后怎样?事态不仅没有恶化,反而在全国人民的关注下,当事双方顺利达成和解。
随着媒体监督意识的不断强化、报道手段的多样化,其影响越来越深入,其作用不再仅限于揭发腐败、减少损失,或阻止腐败、预防损失。当媒体对一件腐败案件进行了曝光,众多媒体纷纷跟进,网络转载,网民广泛讨论,从而形成舆论监督发现问题、促使问题解决、反思问题的普遍性、寻根问源深化思路的助力模式。
2003年4月25日,《南方都市报》首家披露了孙志刚惨死的情况。当天上午就被新浪网等网站转载,随后,其他传统媒体跟进了此案的报道。一时间孙志刚案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引起了中央和相关部门的重视。6月12日,新华社发表时评《孙志刚案反思:“收容站”应当成为“救济站”》,对现行收容遣送制度提出了改革的基本思路。随后,一些媒体又报道了其他一些省市整顿收容站及其相关管理的情况,开始从孙志刚案反思整个国家的收容制度。6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381号令,公布施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全国各地的收容所纷纷摘牌,旧的收容遣送制度逐渐被救助管理制度所代替。6月27日,孙志刚案中的18名罪犯分别被判以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说起来,舆论监督颇有点像刮骨疗伤,但刮骨疗伤不是为了制造疼痛,而是为了恢复整个机体的健康。舆论监督不是为了给党政部门抹黑,而是希望为之起到一个滤清作用;不是为了给被监督者添堵,而是为了给公众顺气;不是为了揭丑,而是希望以其震慑力促进权力依法运行。
新闻舆论监督有利于和谐稳定。舆论监督的出发点是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增进团结、维护稳定,通过舆论监督可使社会舆情和群众心声得以公开、充分地表达,以求得社会成员的心理平衡。通过舆论监督,及时化解矛盾,问题得到解决,取得很好的监督效果和社会反响。在这个过程中,舆论监督所发挥的作用是其他机构、其他方法无以取代的。
新闻舆论监督有利于问题解决。随着媒体监督意识的不断强化、报道手段的多样化,其作用不再仅限于揭发腐败、减少损失,或阻止腐败、预防损失。当媒体对一件腐败案件进行了曝光,众多媒体纷纷跟进,从而形成舆论监督发现问题、促使问题解决、反思问题的普遍性、寻根问源深化思路的助力模式。
新闻舆论监督有利于调动群众积极性。成功的舆论监督是记者深入调查研究的结果,客观公正,以事实说话,把握好基调,抓住问题的本质,不以偏概全、把个别当一般、把现象当本质、把小问题说得过于严重或把严重问题说得轻描淡写。通过这样的舆论监督,能够反映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呼声,有利于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更好地增强社会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