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市场IPO令人诟病,但再融资也是猛于虎。最近中信建设再融资引发市场一些讨论。
无可非议,再融资有利于中信建设规模扩大,有利于中信建设扩大业务线,提高行业地位,可是再融资需要二级市场掏钱,这就有了矛盾的地方,任何事物不可能完美无瑕,让各方都满意,兼顾平衡就很关键。
中信建设18年6月20日IPO募集资金21.68亿元,净募集资金20.69亿元,可是仅仅时隔半年多一点就再度增发,中信建投1月21日晚间公告,公司董事会于当日决议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2.77亿股,占总股本76.46亿股的16.7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和营运资金,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不超过55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增加资本中介业务规模(包括扩大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等信用交易规模),45亿元用于发展投资交易业务,10亿元用于加大信息系统建设投入,15亿元用于增资子公司,以及5亿元用于其他运营资金安排。
从募集资金投向看,全部是高大上,也会对公司发展颇有裨益,公司认为;本次发行将为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提供雄厚的资本支持,是实施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必要措施。但是不管项目多么高大上,也不能想到钱就从资本市场索要吧!即使再融资,也不能狮子大开口吧。毕竟资本市场不是上市公司的菜园子。
本次增发募集资金高达130亿元,是IPO首发募集资金的6倍左右,虽然资金投向都是可以获得丰厚利润的,但是市场规模总是越做越大,也要考虑公司有多大资金就做多大事,而不是规模扩大就找市场融资,虽然采用的是非公开增发,根据公司公告增发对象是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暂时不一定对二级市场资金产生明显抽离,可是最终需要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实现退出,最终还是需要二级市场资金来承接,也就是最后买单者依然会是二级市场。
中信建设是不是符合增发条件,2017年12月27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不适用本条规定。
中信建设IPO仅仅过去6个多月,显然不符合18个月的间隔周期,但是2018年11月9日证监会修订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对再融资时间间隔的限制做出调整。允许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受18个月融资间隔限制,但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6个月。
仅仅从取消18个月间隔周期看,中信建设18年12月20日以后是符合再融资要求的,但是这一监管问答前提条件是为进一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优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鼓励技术创新,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
中信建设募集资金投向与支持实体经济关联度并不大,要说与实体经济有关,也就是股权质押融资了,可是股权质押融资资金就一定保证能够投向实体经济吗?也谈不上鼓励技术创新,六个月刚过就再融资是不是有点急躁。因此是不是符合再融资监管问答在笔者看来就存在一定可商榷之处,当然这个分歧需要监管来认定,而不是外人说了可以算的,别忘记是引导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的,而不是鼓励过多的再融资。
从中信建设快马加鞭的再融资方案中可以看出,有关人员对于市场融资监管还是很有心的,也是对再融资政策还是颇为娴熟的,一旦时间窗口来临,就启动再融资,而且基本上是接近20%增发上限,对于再融资的迫切,不仅仅是中信建设,实际上很多公司都对再融资颇为青睐,掐点再融资不在少数,逮住机会就实施再融资,像可转债一旦推出,很多公司就乐此不彼了,而且不少公司再融资也会准确的不超过20%增发比例。
过多看重融资是A股的一大弊端,也是市场走势长期低迷的原因所在,如何平衡公司发展和市场承载力是上市公司的一个社会责任,作为公众公司不仅要考虑自身利益,也需要考虑社会效益,不能只顾做大,而枉顾二级市场感情。